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万盛经开发〔2022〕11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
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送审稿)
“十三五”期间,万盛经开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和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各项指标基本达到预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提升。一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420元、230元提高到620元、496元,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到1:0.8;享受城乡低保的一、二级重残人员、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70岁以上老人,救助标准每人每月60元,城乡低保中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每人每月100元。二是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逐步提高。2017年1月起,重点救助对象在一、二级医疗机构的普通疾病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80%,其他救助对象在一、二级医疗机构的普通疾病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年封顶线从10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其他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了60%。三是设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对救助对象发生医疗保险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式救助,临时救助最高年封顶线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积极做好各项救助工作。儿童救助工作:全区现有孤儿2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人,每月对其发放生活补贴,现有享受孤儿助学金8人,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1人;现有农村留守儿童214人,重点帮扶对象2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新增特困照料护理补贴全护理每人每月30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200元,全自理每人每月50元。2016年1月起,80-89岁万盛籍高龄老人每月可领50元营养补贴,90-99岁可领100元营养补贴,100岁及以上可领500元营养补贴,发放标准在全市属于较高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加强。一是社区建设力度加大。全区共投入1541.72万元,对两河口社区、支路社区、后湾社区、平山社区、江山城社区、万新社区、万北一社区、万北二社区、和平村社区、红枫社区、天池社区、八角社区、金灵社区、九一一社区这14个城市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进行新建或改扩建工作。二是基层治理和民主自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共开展两次“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落实情况清理工作,对“负面清单”涉及事项指导镇街及时进行整改;全面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制定“三事分流”工作流程;指导全区各村健全完善“一约四会”,印发《万盛经开区村(居)务公开目录》,村民委员会按照要求开展村居公开,实行村(居)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三是做好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发《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联合区纪工委监察室、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政法办等13个相关部门建立了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正式候选人区级联审和备案管理制度。
基本社会服务不断优化。一是加快救助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总投资约1598万元,设置床位数100张。二是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区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0家,民办养老机构1家,康养服务中心1个,总床位2513张。公办养老机构方面:建成万盛社会福利中心,并于2016年10月正式投用;黑山镇、关坝镇敬老院已新建并投用;万东、南桐、石林片区老年养护中心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将新增养老床位489张;青年镇、金桥镇敬老院通过适老化改造更好的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方面: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41个,街道养老中心2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2个,农村村级养老互助点25个。三是殡葬改革推进有力。2016年至2020年,新建镇(街)、村(居)公益性公墓1个,“十三五”末火化率达82%,城市集中治丧率达90%,节地生态葬率达52%,开展惠民补助率达100%。
表1 “十三五”万盛经开区民政事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十三五” 期末目标 |
2020情况 |
指标属性 |
完成情况 |
1 |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80 |
80 |
预期性 |
已完成 |
2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3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95 |
≥95 |
约束性 |
已完成 |
4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95 |
≥95 |
约束性 |
已完成 |
5 |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 |
60 |
70 |
预期性 |
已完成 |
6 |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 |
60 |
70 |
预期性 |
已完成 |
7 |
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区级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8 |
节地生态安葬率 |
50 |
52 |
预期性 |
已完成 |
9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2.6 |
32.6 |
约束性 |
已完成 |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要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迎难而上,乘势而为。
一、发展机遇
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党中央作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等重大决策,“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使重庆战略地位凸显、战略空间拓展、战略潜能释放,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等民政工作发展前景日益广阔,为民政事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了重要平台,拓展了民政事业的发展空间。
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市委、市政府“加快綦江—万盛一体化同城化融合化步伐、加快打造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支点城市”的重大部署,为万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事项被列为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议程,民政工作的战略地位空前提高,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区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近年来,万盛成功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全区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有利于万盛在加快构建重庆主城都市区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南向辐射联动重要支点中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全区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二、面临挑战
基本民生保障的任务更重。全球新冠疫情不稳定不确定带来的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力受到影响,经济压力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全区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生活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全区城乡低保对象5942户8722人,特困人员914人(集中供养236人),保障好这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仍然是民政工作重中之重。民生保障还存在短板,迫切需要创新发展方式,夯实托底保障的制度体系。
基层社会治理的期望更高。国家民主集中制度正在稳步推进,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仍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待有所差距。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增强基层民主活力,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提升社会自治能力,调动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积极性,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基本社会服务的需求更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年轻人现代婚姻理念的增强,当前我区婚姻服务水平不高;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当务之急;人民群众对绿色殡葬、文明殡葬的呼声越来越高,传统殡葬服务高污染、高消费问题需进一步解决。
防范化解风险的责任更大。由于民政服务对象特殊,民政服务机构特殊,慈善、儿童、养老、助残等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因此,防范化解风险的责任更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紧扣万盛经开区“十四五”时期“一城三区一极”的总体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重点任务,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更大的贡献。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作为首要职责,把帮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重要任务,聚焦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社会关切,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满足基本社会服务需求,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坚持深入改革创新。全面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将政府关心的重点、群众关切的热点、政策落实的堵点、发展滞后的难点作为切入点,全面深化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婚姻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民政各业务领域改革,以全新路径和全新方式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民政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发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组织服务能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编密织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防线。
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坚持系统观念,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民政业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统筹,拓宽上下左右视野,打通各个环节通道,强化部门联动、力量协同,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为民政事业发展凝聚磅礴力量。
一、“十四五”时期全区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到2025年,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力争社会民生福祉、社会治理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位于全市前列,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各个部门、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构建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具体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基本权益,积极推动福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救助能力显著提升,关爱服务达到新水平。到2025年,形成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民生福祉得到大幅提升。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水平、城乡社区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更加壮大。到2025年,建设更加完善的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强化社会服务能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制度完善落实,儿童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婚俗改革推进有力,殡葬公共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养老服务水平更加均衡,养老服务机构结构更加合理,全体老年人逐步享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
表2 “十四五”万盛经开区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1 |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 |
—— |
不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预期性 |
2 |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 |
80 |
≥85 |
预期性 |
3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 |
≥95 |
100 |
约束性 |
4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
≥95 |
100 |
约束性 |
5 |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 |
个 |
29 |
35 |
预期性 |
6 |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
平方米 |
—— |
≥30 |
预期性 |
7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
人 |
68 |
200 |
预期性 |
8 |
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总额 |
万元 |
285.6 |
300 |
预期性 |
9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10 |
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
—— |
≥45 |
预期性 |
11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12 |
区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区级覆盖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13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30 |
≥60 |
约束性 |
14 |
政府运营床位占比 |
% |
≤50 |
≤40 |
约束性 |
15 |
镇(街)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50 |
100 |
预期性 |
16 |
实名认证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 |
% |
18.2 |
22 |
预期性 |
17 |
城乡社区志愿者组织队伍数量 |
支 |
2 |
3 |
预期性 |
二、到2035年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远景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两步走”战略安排,到2035年,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匹配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等。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高层次、高水平发展,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高品质生活充分彰显,建成更高水平的幸福万盛、和谐万盛。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增进民生福祉,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儿童、残疾人等社会福利,有序健康发展福利彩票事业,筑牢基本民生保障。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乡村振兴中的兜底作用。精准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政策。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帮扶。强化区、镇(街)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到2025年,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和分散供养失能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率都达到100%。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大力推动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和农村互助养老点建设运营,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构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新格局。统筹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向乡村提供民政公共服务,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构建综合社会救助格局。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完善低保审核确认办法,规范低保对象认定程序,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科学性、精准性。在低保金补差发放的基础上,探索分档发放。稳步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完善低保渐退制度,对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给予6个月渐退期,将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实现应保尽保,筑牢基本生活救助。强化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加强急难社会救助,持续实施基本生活困难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探索实施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一事一议”审批制度,全面落实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升救助实效。
提升综合救助服务能力。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联动,成立区级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村(居)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志愿者作用,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网络,广泛走访排查,及时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权益。依托市级核查平台,加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对各类救助对象开展动态管理,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巩固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强化救助管理机构监管。加大对基层经办人员社会救助综合能力培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解和业务熟练程度,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对困难群众有感情的社会救助干部队伍。
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优化社会救助服务,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推动社会救助服务便捷化、精准化,实现智慧救助。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鼓励和动员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自愿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需要社会救助的家庭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等服务。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由镇(街)经办机构统一受理评估社会救助申请需求,提出综合实施社会救助措施的意见,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区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进一步简化优化救助审批程序,推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重心下移,委托镇(街)开展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强化镇(街)社会救助责任和相关保障条件,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居)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合理配置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增加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
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持续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提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强化救助管理机构监管。加强源头预防和治理,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和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定期通报流浪乞讨人员情况,积极开展返乡人员回访,帮助解决返乡人员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减少反复流浪乞讨现象。加大救助寻亲力度,及时对疑难人员进行DNA采集、人像比对,加强关系寻亲和网络寻亲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联合开展寻亲。联合教育部门,扎实开展对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教育矫治和困难帮扶工作,将经查询仍无法确定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妥善落户安置,享受当地相关福利政策。到2025年,力争全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率达到100%。
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相关标准,结合万盛本地实际情况和儿童需求完善服务标准。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标准,联合区级部门和社工机构,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规范和服务清单,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推进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和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困境儿童早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促进困境儿童思想道德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到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率保持100%。
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标扩面。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现、动态监管的管理机制,提升补贴精准化管理水平。加强“两项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程度。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流程,强化资金使用,完善两补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健全完善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照护服务,健全家庭照顾、社区康复、机构照护协调发展的长期照护体系。在2021年推进1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加强对病情稳定且愿意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患者“一人一卡一档”管理,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积极引导社会和家庭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力争培育若干精神障碍康复机构。
专栏1:精神卫生福利工程
精神卫生福利工程:发挥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的兜底保障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和运营,到2025年底,计划完成精神卫生福利项目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计划设置床位数490张。 |
加强福利彩票运行管理。健全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操作,安全规范运行。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扩大公益宣传,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福彩事业安全平稳运行。推进营销宣传协同,提高营销宣传效果,提升福利彩票社会形象。
推动福利彩票创新发展。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新趋势,推动传统销售网点转型发展,提高购彩便利性。以多层次品牌营销和分级培训为策略,不断强化巩固市场基础,激发市场创新活动,推进销售体系建设,保障福彩发行销售稳步增长。到2025年,力争销售福利彩票达到1.14亿元。
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加强对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分类指导,推动福利彩票公益金切实发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作用,强化审计监督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十四五”期间力争筹集公益金3985万元,其中本级公益金910万元。
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政府、社会、企业、居民多方共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能力;持续强化社区治理工作,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引导汇聚社会组织力量、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推动慈善事业优质发展;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发展;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加强镇(街)、村(居)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镇(街)工作制度,建立镇(街)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有效协调机制,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加大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督促力度,实行村(居)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力争取得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夯实社会基层治理能力。逐步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基层治理平台建设,鼓励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创新管理方式,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四项清单”,扎实开展村(居)减负增效工作。持续推进“三事分流”“三社联动”“三治结合”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运用到城乡社区治理的实践中去,指导村(居)民小组干部普遍了解“三事分流”工作方法,基本掌握“三事分流”的程序、分类标准和处理方式,能够自觉运用“三事分流”方法办理群众的诉求。探索建立社区工作与物业管理融合发展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推进社区治理分类指导、分类施策。镇(街)指导村(居)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清单,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到2025年,城乡社区全部制定居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村规民约。
提升镇(街)服务水平。加强镇(街)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将直接面向群众、镇(街)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镇(街)延伸、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力争实现镇(街)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和“一窗式”受理。到2025年,镇(街)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体上实现全覆盖。
加强干部队伍人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及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平战结合、专群结合响应机制。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大力引导党员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和正确履行民主权利的积极性。全面完成第十一届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适时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离任村居干部补贴等,并落实到位,坚持开展社区干部岗位定级工作。开展基层干部业务培训,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城市社区生活性综合服务设施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自助服务设施,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依托其开展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关爱照护。城市要积极争取将老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内容,对社区服务设施同步改造、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农村要结合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造。适时调整落实村(居)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居)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到2025年,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优化城乡社区服务供给。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推动社会资源、服务、管理向社区倾斜,着力把城乡社区服务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基层。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提升社区发展环境。实现城乡社区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差异化需要。
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社区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延伸,补齐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短板,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智慧社区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应用,使社区成为多种便民服务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的平台。到2025年,城乡智慧社区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等从事社区工作,积极改善并提高社区服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持续提升社区服务人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制度,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
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聚焦乡村振兴,发挥社会组织整合各方力量、提供专业服务、动员社会资源等积极作用,更好参与以社会救助、慈善事业为重点的基本民生保障,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完善登记管理,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有效提升社会组织登记审核的有效性。对不同行业、领域、层级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鼓励社会监督,建立评估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
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积极构建区—镇(街)—村(居)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进镇(街)社会工作站和村(居)社会工作室建设,形成有服务平台、有服务力量、有服务能力的局面。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优先发展以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人员、流动人口、特殊困难人群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和以精神慰藉、卫生健康、教育辅导、婚姻家庭、矫治帮教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区建成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镇(街)社会工作站和村(居)社会工作室服务实现全覆盖,基本解决基层服务力量薄弱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坚持依法办慈善、管慈善,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中的重大作用。加强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工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加强对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的管理监督,规范开展慈善活动,完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慈善事业发展环境。优化捐助工作流程和捐助物资使用管理,弘扬慈善文化,积极开展慈善类活动。创新慈善捐赠方式,推“互联网+慈善”创新发展,支持社会各界通过设立慈善信托、慈善基金、慈善实体等新形式,服务民生实事。到2025年,慈善捐赠接受金额较2020年增长5%,达到300万元以上。
建设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志愿者平台建设和推广运用,支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推动志愿者便捷注册使用和志愿服务组织项目发布、人员招募。强化志愿服务权益保障,弘扬志愿服务文化。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力量建设,为注册志愿者提供常态化专业培训。到2025年力争全区实名认证志愿者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22%。
加强对儿童、未成年人的保护关爱,提升婚姻服务水平,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繁荣养老事业产业,推进殡葬等公共服务,合理拓展服务内容,显著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政策,完善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救助保护、精神关怀等工作。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恶意弃养或失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实施联合惩戒。加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镇(街)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指定专门人员,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强化家庭监护主责意识,针对监护不当的未成年人,加强危机干预,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到2025年,全区范围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更加完善,实现镇(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45%。
加强儿童保护工作网络建设。落实区、镇(街)、村(居)三级主体工作职责,构建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三级工作网络,选优配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村(居)民委员会配备1名“儿童主任”,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优选有能力、有爱心、有耐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家庭监护主责意识,提升家庭监护质量,夯实儿童关爱家庭基础;在社区规划建设过程中优先考虑社区儿童关爱服务需求,发展儿童服务项目;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壮大儿童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法律、心理咨询等专业工作者,提供友情关爱、权益维护、心理疏导等服务。推进形成儿童大关爱、大保护格局。
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指导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与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积极引导区级部门、社工机构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主题活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和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一人一档”和监护人监护责任“应知尽知”,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到2025年,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氛围明显形成。
提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质量。落实“渝童成长”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继续在“分类施策、精准关爱,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工作”上下功夫,总结儿童关爱保护经验。继续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培训。贯彻《民法典》,规范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实施收养评估制度。
专栏2:救助管理实体化项目
万盛经开区未成年保护中心:用地面积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包括生活用房、教育用房、医务用房、公共活动用房以及管理服务用房等,计划设置床位数100张;预计2021年底建成。 万盛经开区救助管理站:用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包括生活用房、教育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管理服务用房等,床位数50个,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道路等。预计2022年启动建设,2023年建成。 |
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打造优质服务窗口,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实现婚姻登记工作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慧化。
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婚前指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减少婚姻家庭纠纷。持续推动“家庭和谐计划”实施,在登记处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宣传婚姻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十四五”期间,继续贯彻落实好惠民殡葬政策。到2025年,进一步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形成区、镇(街)、村(居)三级殡葬公共服务网络。
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扩大殡葬服务供给,推进移风易俗,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生态的殡葬理念方式,办好群众身后事,实现“逝有所安”。到2025年,全区火化率达70%以上,力争城市集中治丧率达100%;完成万盛殡仪馆或万盛殡仪中心建设,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万盛凤凰山陵园)项目建设;新建2个殡仪服务站;新建1个经营性公墓,新建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区域配建比例不少于50%;每个镇建设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力争覆盖率达到100%;每个村和多村联建至少建设1个农村公益性墓地,节地生态安葬率以市民政局制定的为准。
提高殡葬服务领域治理水平。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稳妥调整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各镇街应当将人口稠密、人均耕地面积少、交通方便的区域划为火葬区,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土葬改革区实行相对集中规范安葬,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等绿色安葬方式。依法治理违规建墓、散埋乱葬等,遏制增量、减少存量。规范殡葬服务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服务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规范化、优质化水平。推动“互联网+殡葬服务”,实现与全国殡葬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持续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
专栏3: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强化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计划建成万盛凤凰山陵园、万盛殡仪馆。 万盛凤凰山陵园:一期占地面积约70亩,建设墓位约1.2万个,配套建设接待中心、办公用房等,预计2024年建成。 万盛殡仪馆:规划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预计2022年开工,2024年建成。 |
建立健全地名管理机构协调机制,形成坚持党的领导、民政主管、各部门齐抓的地名管理体制。定期公布标准地名,提供地名数据查询。建立区级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完成市级和区级标准地名图录典志和编撰,丰富地名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地名文化宣传,讲好地名文化故事。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专项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养老服务体系保障水平、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发展繁荣养老服务业、积极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丰富老年生活、发展老年教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要,力争成为全市医养体旅融合发展的先行区。
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区镇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区、镇(街)、村(居)三级层次清晰、覆盖全面、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力度,整合镇敬老院,推动片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到2025年新增3所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加快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到2025年至少拥有5个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加快康养产业发展,以“养老康体”为主要目标,按照“业态融合、模式创新、效益集聚”的理念,着力推动形成养老、运动、旅游、教育、医疗等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养老+”产业格局。
优化基本养老服务。做好高龄营养补贴的发放工作,将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做好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的探访帮扶。到2025年,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增强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底,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高,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全区政府运营床位占比不超过4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
积极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以及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有关要求,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节能宜居改造,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在推进老旧居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中优先满足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老年人的基本住房安全需求,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持续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点建设。督促落实农村经济困难家庭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高龄津贴政策。创新养老机构管理模式,对现有的镇养老资源进行整合,改变一个镇(街)建一个敬老院的传统方式,按照老年人口分布情况,推动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转型,确保养老资源有效利用。实施镇(街)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推动服务设施达标,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为农村低收入、高龄、失能失智、失独和留守老年人提供便捷可享的养老服务。整合农村社区服务资源,建设农村互助性养老设施,拓展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服务,开展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加强对农村留守、困难、鳏寡、独居老年人的关爱保护和心理疏导、咨询等服务。建立农村老年人数据库,重点掌握留守、失能老年人等基础信息。到2022年,打造8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机构,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率不低于60%。到2025年,在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助理、培育1支志愿服务队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服务小组,对农村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落实《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深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持续探索完善“公建民营”“民建公助”运营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规范化、连锁化运营管理。按照“街道、镇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村建互助养老点”的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优化社区养老服务。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2022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目标,确保全区每个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到2025年全区所有镇、村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60%以上,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树立健康养老理念,注重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品牌创新,积极运用新技术,培育发展新业态,推动形成养老、运动、旅游、教育、医疗等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养老+”产业格局,促进老年产品用品丰富多样、养老服务方便可及。
促进医养结合发展。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完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扶持政策,通过协议合作、转诊合作、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无缝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促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区至少建设5个医养结合型机构,城乡养老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的比例达到100%。
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按照市级要求加快建设全区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创新智慧养老服务。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代办业务和物品代购等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鼓励互联网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速养老产业集聚发展。开发应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地图”,促进养老服务要素良性互动,打造“一网覆盖、一体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慧生活圈。
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评估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和防控,加强养老应急救援力量,构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
联合教育部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优化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建立健全“区级―镇(街)―村(居)”三级老年教育网络,组织开展文化、娱乐、陪伴等精神慰藉服务。
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服务机构和岗位平台建设,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做好养老经营管理者、护理员、社工(志愿者)的培训教育工作,打造能用的上、留的住的养老经营管理人才、养老护理人才、养老社工(志愿服务)人才三支人才队伍,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归属感。到2022年,培训20名以上养老护理主管、100名以上一线养老护理员。到2025年,确保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率100%,养老机构每百张护理型床位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社工,社区每千名老年人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社工。
优化养老服务人员质量管理。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逐步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和职业道德素养。对取得初、中、高级护理员资格并在我区公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给予相应补贴。
专栏4:养老服务工程
1.养老机构等建设工程:建成万东养老中心(计划床位189张)、南桐养老中心(计划床位200张)、石林养老中心(计划床位100张)等建设工程以及万东片区养护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床位110张)、东林片区养老院项目(计划床位110张)、青山公办养老机构项目(计划床位280张)。 |
2.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截止2022年底,每个镇建设1个镇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村有1个村级互助点。 |
3.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设施工程:着力推动医养机构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2025年全区至少建设5个医养结合型机构。 |
4.适老化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改善日常饮食质量,规范程序,完善和规范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环节。 |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民政工作整体合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打造“有情怀、有担当、有能力”的三有民政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配优配强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实施“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分层分类开展能力素质培训,加快形成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民政人才队伍。在实践中提升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有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推进镇(街)社会工作站和村级民生协理员全覆盖,持续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实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机构办事。
依托现有民政基层服务设施资源,完善全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城乡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慈善和社工管理服务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智慧民政”,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自然人信息数据,推进民政便民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法治民政建设,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民政事业发展资金保障机制,优先保障民政事业经费投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慈善捐款使用,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挖掘社会资源,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建设。
加大民政工作的宣传发动,形成民政工作与政府各项工作良性互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通过多样化形式,全面宣传民政事业发展新思路、改革新突破、工作新举措,不断提升民政事业的公众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不断强化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