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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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城区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的通告

万盛经开发〔2023〕16号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丧事活动,推进全域旅游建设,改善城市形象,营造良好生活环境,按照《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城区文明治丧示范区调整范围通告如下:

一、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域

(一)万盛街道所辖区域。万东北路一段、万东北路二段、新田路、建设、松林、万新路、江山城等社区。

(二)东林街道所辖区域。铁路村、和平村、清溪桥、观井湾、腰子口等社区。

(三)万东镇所辖区域。海棠、莲池、莲池苑、红枫、塔山、新房、建新、花卉园、永利、阳光、兴盛等社区。

(四)南桐镇所辖区域。二郎峡、八〇一、支路、南桐、新工村、平山、后湾、皂角井等社区。

二、文明治丧示范区域的丧事活动要求

(一)在城区办理丧事,应就近到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或指定的地点进行并遵守城市市容、噪声、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占用城镇街道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文明治丧示范区域(火葬区)内居民死亡后,可拨打重庆殡葬服务热线96000,并通知殡仪服务单位接运遗体;因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置。

(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服务活动。

(四)禁止在办理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五)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具正常死亡医学证明。配合民政部门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太平间管理,建立健全遗体停放、运出登记制度。第一时间通知殡仪专用车运送遗体。

三、依法从严处理违规治丧活动

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一)占用城镇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搭设灵棚、举办丧事活动的,由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规定依法查处。

(二)占用街道、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演唱活动的,由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以下规定予以查处。有营业演出许可证的,由文化旅游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无营业演出许可证的,由文化旅游部门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对非法改装从事遗体运输车辆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办理丧事过程中,违反公安、市场管理、规资、城市管理、卫生健康、供电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五)公职人员要带头文明治丧,节俭办理丧事,弘扬新风正气。对公职人员在办理丧事活动中违反《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对占用公共场所治丧、丧事扰民等违规治丧活动进行举报投诉。

(一)举报投诉电话。民政局:48289310,万盛街道:48262726,东林街道:48285882,万东镇:81715524,南桐镇:48301680。

(二)现有合法治丧场所。万盛龙源殡仪服务中心:48277462,重庆五零一殡仪服务有限公司:17783457998。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文明治丧的通告》(万盛经开通〔2016〕8号)文件同时废止。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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