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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3-00027 [ 发文字号 ]万盛经开办发〔2023〕2号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交通 [ 成文日期 ]2023-01-10 [ 发布日期 ]2023-01-20 [ 体裁分类 ]公文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2023年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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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办发〔2023〕2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2023年深化和提升

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万盛经开区2023年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2023年深化和提升

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2022年6月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全力投入到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中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受疫情和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影响,综合治理行动成效还不够明显,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摩托车(电动车)行停秩序,有效防范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引发的较大事故和群伤事故,有力遏制减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畅行秩序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提升交通出行环境和城市品质形象。按照全市关于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周波任组长,党工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平山园区管委会、融媒体中心、国资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局、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谢枝棉、公安分局副局长周晓鸰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张敏、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黄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养成不改装、不飙车、不乱停的习惯。

(二)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突出问题,通过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等方式,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两下降两提升”工作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违法明显下降,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万盛城市品质有效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行动知晓率达到90%以上,普通群众行动知晓率达到60%以上,摩托车(电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

三、整治重点

统筹城市和农村两个“战场”,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针对性抓好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

强化工作盘点、制定工作方案,设计通告(详见附件1)、倡议书(详见附件2)、学习申请书(详见附件3),设置学习劝导点(详见附件4),明确学习流程(详见附件5),罗列相关法律规定(详见附件6),印足宣传资料(下载地址详见附件7,供参考),开展前期培训,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具体措施:

1.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就前期整治宣传发动、整治阶段工作中广大内部职工、学生等专项行动知晓率、车辆及驾驶员排查建档率、安全骑行承诺书签订率、遮阳伞和消声器自行拆除率是否达到100%进行梳理,对未达100%的进行整改,单位内部“执法小分队”常态化劝导、拆除内部员工、学生私自加装的遮阳伞、消声器等;区公安分局要全面盘点前期摩托车(电动车)治理工作成效,找准工作短板,联合多部门常态化开展整治,进行考评验收,形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2.区公安分局要对各派出所、交巡支队民警,各镇要对道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员等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流程、规范执勤、文明用语,学会使用“重庆道交安系统”录入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详见附件8)。

3.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窗口单位,要在1月6日前通过现有室内和户外LED屏幕播放宣传视频,在宣传栏张贴自行彩打的宣传海报。(下载地址详见附件7,供参考)

4.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各派出所,各镇道安办要印制宣传资料(下载地址详见附件7,供参考),并根据职能职责,在场镇、村口、劝导站、农家乐、餐饮场所、学校、景区、农贸市场、车站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致全区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人民群众不违载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倡议书”

5.区公安分局要依托道安办指导乡镇设置停车场地,各行政村在1月10日前要逐村设置交通安全学习点,方便违法驾驶人就近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学习劝导点设置要求(详见附件4)。

(二)全面宣传劝导阶段(2023年1月11—28日)

——大宣传工作

以“不违载、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为主题,突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通过微信、短信、大喇叭、海报、宣传资料、媒体采访现身说法、广泛发放和广播倡议书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提示,并持续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具体措施:

1.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滚动排查辖区和单位内部摩托车、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等相关车辆数据,建立驾驶员及车辆台账,规范填写“万盛经开区镇街部门重点车辆监管台账”(详见附件9)并及时报万盛经开区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办公室(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

2.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要结合“一标三实”工作,会同村居和社区开展辖区实有摩托车、电动车(二轮、三轮、四轮车)等相关车辆数据摸排,建立驾驶员及车辆台账,规范填写“万盛经开区镇街部门重点车辆监管台账”,并同通过社区、村居工作群,“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3.各镇街、村社以及驾驶员协会等单位和组织通过赶场日集中宣传、院坝会、下乡提供审验服务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危害、法律后果以及下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短信“一旬一提示”,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

4.各镇要组织农村“六支力量”做到逢赶场、红白喜事必宣传提示;各村社每天通过短信或微信向驾驶人发送提示信息。

5.各镇劝导站以及镇口、村口、场口等地均要悬挂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宣传音频不少于两2小时。

6.加强有奖举报宣传。全区各级各部门办事窗口、各镇街服务窗口、场口、村口、村委会、学校及周边、用工大户、农家乐、餐饮场所、景区周边、车站周边等地,要张贴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7.区融媒体中心要设置专栏,通过采访报道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形势,持续聚焦专项整治,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

——大劝导工作

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各派出所、各镇道安办要结合路检路查开展宣传劝导。农村劝导站在劝导、制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行为时,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

具体措施:

1.各镇道安办要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同时掌握车主、上牌、购买保险、车辆年检、联系电话等相关情况,并将摸底掌握的情况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

2.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各派出所,各镇道安办要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开展宣传劝导,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对不听从劝导的,严格依法处罚。

3.农村劝导站要加强有效劝导(有效劝导指:劝导、制止交通违法,并将相关情况和照片上传“重庆道交安”系统)。对不听从劝导的,要视频固定证据,通知辖区派出所或镇道安办予以处罚。

(三)强力整治教育阶段(2023年1月29日至4月28日)。

——大整治工作

按照“月旬周日”整治日历,采取“集中+调度”“区域+联合”等整治模式,在强力整治城区超员、超速、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酒驾、毒驾等基础上,重点整治农村地区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整治高压氛围。

具体措施:

1.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联合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在强力整治城区超员、超速、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酒驾、毒驾等基础上,要根据摩托车(电动车)的出行规律,在月底做好次月勤务安排,重点在连接学校、场镇的国、省、县道设置不少于2条必巡线和2个整治点,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执勤查处,并确保每日至少有1条必巡线和1个整治点勤务提前到早上7时30分以前上岗。每日在国省县道检查摩托车(电动车)不低于100辆,其中7点至8点时段不少于50辆,检查摩托车(电动车)情况要及时录入集成指挥平台,发现的“两违”违法还要及时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

2.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每旬要组织交通局、应急局、农林局等部门以及农村“六支力量”开展不少于1次“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各派出所每周组织其他“6+5”支力量开展不少于1次辖区内的“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

3.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要联合各镇道安办每天在场镇、学校周边、农村用工大户周边、辖区工业园区周边、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乡村公路设置不少于1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每天开展不少于4小时执勤,重点在早晚学生上学和用工出行高峰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检查。

4.全区各级各部门内部设置的“执法小分队”要及时劝阻内部职工加装遮阳伞、消声器,不戴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两次以上不听劝阻的,组织开展教育学习,探索纳入绩效考评、道德评价等进行约束。劝阻过程中内部职工不听劝阻或者发生冲突的,及时与辖区派出所或者交巡警支队联系。

对工作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暂不予处罚,参加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对违法驾驶人不愿参加学习教育的,要在落实“面对面”警示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本通知下发后,同一驾驶人累计3次实施“两违”违法(含)的,原则上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大教育工作

以农村地区“两违”违法驾驶人为重点,全面启动集中学习教育,发动村社、学校和用工单位协同加强帮扶教育,多措并举提升安全文明驾驶和守法意识。

具体措施:

1.全面启用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集中学习点,推动镇街根据违法人数和居住分布,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安全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帮助违法驾驶人取得学习实效。

2.注重协同教育帮扶,要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将“两违”驾驶人和搭乘人通报其所在的村居、学校、用工单位,协调单位组织采取宣传教育、道德评价、警示提醒等方式,增强交通违法人员的守法意识。

(四)持续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4月29日及以后)

全面盘点总结经验,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

具体措施:

1.全面总结工作做法和阶段成效,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2.持续深化实施,以两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为重点,持续深化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常态长效开展集中学习劝导。

3.该工作市安委办将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考核》,区道安办将提请区安委会纳入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当前,全区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大、“两违”违法突出,2022年发生多起摩托车(电动车)亡人事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间接影响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相关考评。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摆正我们都是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姿态,守牢安全底线,为共建共享更高水平的平安、顺畅、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尽一份心、履一份责。

(二)在组织推进上再发力。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向本单位“一把手”汇报此项工作,积极争取重视支持,搭建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逐级抓好落实,结合本地和单位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三)在规范文明上再注重。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和劝导,规范执勤执法用语,严禁收取停车保管费。要加强集中学习的规范管理,优化学习内容,不得收取任何学习费、资料费,不得超出学习范围或变相处罚,严禁因执法工作激化矛盾,带来负面舆情事件等,确保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

(四)在调查追责上再深入。后期,凡是因本单位职工、本辖区群众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超载、超速、不戴头盔、逆行等发生亡人或者群伤交通事故的,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将加大事故调查力度,严查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镇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劝导等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道安办层面月度、季度考评,通过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等方式开展整治,就相关单位严重脱管、漏管或者失职的,报请区安委会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五)在灵通信息上再用心。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交巡警支队,各镇道安办对检查劝导发现、举报查证属实的“两违”行为,要及时、如实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为集中学习、考评通报提供支撑。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向摩托车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每阶段结束后的次日16:00前(遇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12:00前)报送“万盛经开区2023年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任务清单推进情况表”(详见附件10),4月2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及时报送(报送方式:995681508@qq.com)。

联系人:李雨真、杨键华;联系电话:18182200001、19802765021 。

附件:1.万盛经开区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的通告

2.致全区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人民群众不违载、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倡议书

3.自愿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申请书

4.万盛经开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宣传设施设置参考

5.万盛经开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学习点学习流程

6.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宣传资料

8.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操作手册

9.万盛经开区镇街部门重点车辆监管台账

10.万盛经开区2023年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任务清单推进情况表

附件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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