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万盛行动2022—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盛经开发〔2022〕24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健康中国万盛行动2022—2030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现将《健康中国万盛行动2022—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中国万盛行动2022—2030年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9号)、《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和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渝健推诿办〔2021〕8号)、《2022年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工作要点》(渝健推诿办〔202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健康中国万盛行动取得实效,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力争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居于全市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到2022年、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6%、30%。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和知识普及,全面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与技能。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促进与教育职责,将健康知识普及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完善全区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到2022年、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5%。从2022年起,全区营养指导员持续保持在每万人拥有1名以上。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到2022年、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达到93%、95%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1%、64%及以上。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非上学时段体育场所免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实施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
4.实施控烟行动。到2022年、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80%及以上。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切实做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控烟。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控烟的宣传引导。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等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开展无烟示范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2%、30%,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治疗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80%、85%及以上,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重视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广泛宣传成人平均健康睡眠时间,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持续提高全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到2022年、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5%、25%及以上。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大力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促进健康区和健康乡镇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设备配置,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置管理。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持续开展创建美丽医院行动。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3/10万、12/10万及以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幼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力争完成1所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持续推进“师生健康中国健康”活动。探索设立健康副校长,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持续推进卫生示范学校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推进中小学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强化学校常见病、传染病防控。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到2022年、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分别在12%以下、持续下降。全面落实劳动工时制度;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均保持100%;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均达90%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5%及以上。全力开展市级健康企业创建,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开展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干预,加强预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预和健康指导。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服务体系,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老年宜居环境。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190.7/10万及以下。普及公众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引导居民实施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等应急处置能力,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具备开展静脉溶栓的能力,继续推进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推进完善并发布脑卒中、胸痛“急救地图”。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到2022年、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46.6%。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创造条件普遍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强诊治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重视对癌症晚期患者的管理,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暨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制定工作场所防癌抗癌指南。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8.1/10万及以下。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着力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75%及以上。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伴肾脏损害、糖尿病足等并发症,延缓进展,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到2022年、2030年,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分别控制在1%、0.5%以下。以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消除疟疾并持续保持;有效控制血吸虫病输入;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到2022年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和克山病危害;到2030年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引导居民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积极接种疫苗;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中国万盛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负责健康中国万盛行动的组织实施。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评估监测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开展监测评估。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围绕行动提出的目标指标和举措,健全指标体系,制定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对主要倡导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建立考评机制。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建立督导制度,每年开展1次专项督导。相关责任部门每半年向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四)健全支撑体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支持引导,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同步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增强行动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医务人员培养培训、服务标准、绩效考核等制度,鼓励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践行“大卫生、大健康、大宣传”理念,做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
附件:1.健康中国万盛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工作细则
2.健康中国万盛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
3.健康中国万盛行动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
4.健康中国万盛行动主要考核指标
附件1
健康中国万盛行动推进委员会
成员名单及工作细则
一、组成人员
主任由管委会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卫生健康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体育发展中心主任、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宣传部、党工委政法办、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林局、城管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媒体中心、体育发展中心、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烟草专卖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行动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以及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健康中国万盛行动相关工作,定期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经开区管委会报告健康万盛工作情况。
三、工作机构
(一)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承担日常工作。由卫生健康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牵头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专项行动工作组。
推进委员会下设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各牵头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各配合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牵头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推进各专项行动开展。
四、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中国万盛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附件2
健康中国万盛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
一、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
党工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经济信息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局、融媒体中心、体育发展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
二、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
党工委政法办平安建设科、体育发展中心体校、体育发展中心群众体育部、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融媒体中心总编室、教育局体卫艺科、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城管局市容科、妇联发展部、残联康复社会部、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红十字会办公室、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
三、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室负责人
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分管负责人,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人民医院老年科、人民医院普外科、人民医院肿瘤科、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人民医院儿科、人民医院产科、人民医院精神科、中医院名医馆、中医院针灸科相关负责人。
附件3
健康中国万盛行动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娄方娥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翁昌韦 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联络员)
钱明会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傅文霞 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傅 欣 卫生健康局团委副书记
秦文刚 融媒体中心总编室主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教育局、融媒体中心。
(二)工作职责。
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建立完善全区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运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
二、合理膳食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娄方娥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翁昌韦 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联络员)
何 平 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人
瞿 进 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科长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工作职责。
普及合理膳食知识,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开展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三、全民健身行动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犹连波 体育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石福磊 体育发展中心群众体育部负责人(联络员)
胡 敏 体育发展中心场馆管理部负责人
何 平 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人
责任单位:体育发展中心;配合单位:教育局。
(二)工作职责。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各级各类学校非上学时段体育场所免费开放。开展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
四、控烟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娄方娥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 陈 勇 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主任
(联络员)
何之懿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何平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人
王 婷 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何 兵 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科长
陈 益 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科科长
梁小兵 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张栌引 商务局市场流通科科长
张雪莲 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王 欢 体育发展中心综合部副部长
秦文刚 融媒体中心总编室主任
郭小伟 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科长
唐 炜 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负责人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教育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体育发展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融媒体中心。
(二)工作职责。
加强控烟宣传教育,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医院、学校、机关全面禁烟。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魏 鸿 卫生健康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钱明会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联络员)
傅文霞 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肖 旺 党工委政法办平安建设科科长
何 平 教育局体艺科负责人
秦文刚 融媒体中心总编室主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党工委政法办、公安分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残联、各镇街。
(二)工作职责。
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精神分裂症治疗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提高全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犹明文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媛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张 勇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陈 勇 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
翁昌韦 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高碧琴 交通局安全监督科干部
陈 益 城管局市容科科长
李 月 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负责人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民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体育发展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各镇街。
(二)工作职责。
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健康城市和村镇建设,开展创建美丽医院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设备配置,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置管理。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魏 鸿 卫生健康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钱明会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联络员)
傅文霞 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谢志君 妇幼保健院院长
鲁安静 妇联发展部负责人
张 昆 残联康复社会部主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妇联、残联、各镇街。
(二)工作职责。
妇幼保健院实现标准化建设。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昌建 教育局一级调研员
成 员:何 平 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人(联络员)
钱明会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翁昌韦 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姜 华 体育发展中心体校校长
李振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二科科长
责任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卫生健康局、体育发展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工作职责。
持续推进“师生健康中国健康”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持续推进卫生示范学校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推进中小学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开展学校常见病、传染病防控。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周艳燕 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成 员:周 霜 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
刘祥平 人民医院院长
游 炯 疾控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二)工作职责。
开展健康企业创建,配合建成全市职业健康信息化管理网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令狐荣芬 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冉晓勇 卫生健康局计生协会家庭发展科科长
(联络员)
傅文霞 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钱明会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翁昌韦 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人力社保局、民政局、体育发展中心。
(二)工作职责。
开展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干预,加强预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预和健康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服务体系,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老年宜居环境。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维军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唐世彬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
傅文霞 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钱明会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二级医疗机构负责人。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经济信息局、财政局。
(二)工作职责。
普及公众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引导居民实施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等应急处置能力,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具备开展静脉溶栓的能力。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维军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傅文霞 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联络员)
钱明会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游 炯 疾控中心主任
翁昌韦 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二级医疗机构负责人。配合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林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工作职责。
普及癌症预防知识宣传,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强诊治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重视对癌症晚期患者的管理,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暨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维军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傅文霞 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联络员)
钱明会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游 炯 疾控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二)工作职责。
加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宣传教育,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魏 鸿 卫生健康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钱明会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联络员)
傅文霞 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游 炯 疾控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财政局、体育发展中心。
(二)工作职责。
加大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伴肾脏损害、糖尿病足等并发症。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魏 鸿 卫生健康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钱明会 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联络员)
唐世彬 卫生健康局安全应急科负责人
傅文霞 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游 炯 疾控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配合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党工委统战部、党工委政法办、公安分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经济信息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文化和旅游局、工商联、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工作职责。
加大疫苗接种知识宣传力度,消除疟疾,有效控制血吸虫病输入,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
附件4
健康中国万盛行动主要考核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22年重庆行动目标值 |
2030年万盛行动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5 |
79 |
卫生健康局 |
2 |
婴儿死亡率(‰) |
≤5 |
≤5 |
卫生健康局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6 |
≤6 |
卫生健康局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3 |
≤12 |
卫生健康局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3 |
≥95 |
体育发展中心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6 |
30 |
卫生健康局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45.1 |
≥64 |
体育发展中心 |
8 |
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
≤14 |
≤13 |
卫生健康局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 |
3.2(2025年) |
卫生健康局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4 |
--- |
卫生健康局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实现 |
实现 |
卫生健康局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实现 |
实现 |
卫生健康局 |
13 |
产前筛查率(%) |
≥75 |
80 |
卫生健康局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
≥98.2 |
卫生健康局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82 |
≥90 |
卫生健康局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50 |
60 |
教育局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00 |
教育局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
≥1 |
教育局 |
19 |
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人员的中小学比例(%) |
≥70 |
≥90 |
教育局 |
20 |
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比例(%) |
≥90 |
≥90 |
教育局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12 |
持续下降 |
卫生健康局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50 |
90 |
卫生健康局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75 |
卫生健康局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75 |
卫生健康局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100 |
100 |
卫生健康局 |
70 |
80 | |||
26 |
以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0 |
卫生健康局 |
27 |
人均体育场面积(平方米) |
1.94 |
2.3 |
体育发展中心 |
28 |
无烟党政机关建成率(%) |
基本实现 (≥90) |
- |
卫生健康局 |
29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 |
教育局 |
30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85 |
卫生健康局 |
31 |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
75 |
- |
卫生健康局 |
32 |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10万) |
<240 |
- |
卫生健康局 |
33 |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
- |
70(2025年) |
人力社保局 |
34 |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5.6 |
- |
生态环境局 |
35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83.5 |
- |
生态环境局 |
36 |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4.78 |
- |
城市管理局 |
37 |
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生态环境局 |
备注:依据《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21-2022年考核实施方案》(渝健推诿发〔2022〕2号)和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