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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1-01928 [ 发文字号 ]万盛经开办发〔2021〕68号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新闻出版 [ 成文日期 ]2021-11-30 [ 发布日期 ]2021-12-03 [ 体裁分类 ]公文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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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03

万盛经开办发〔202168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树立万盛对外开放良好形象,提高万盛知名度美誉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9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经管委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发布工作和发布主体

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是指行政机关通过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媒体、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网和应用程序、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政务公众号、行政机关网络问政平台,以及新闻发言人进基层等线上线下形式,发布权威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等与公众进行沟通的相关工作。行政机关新闻发布主体为管委会和各镇街、区级各部门等行政机关。

二、新闻发布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掌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和舆情动态,加强新闻发布,注重互动交流,推动公众参与,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将新闻发布作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重要方式,与实际工作同步部署。不公开的例外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坚持以传播为关键。提高同新闻媒体打交道能力,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传播、国内国际开放传播,善用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发挥新闻发布在提升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向人民群众讲真话,不回避问题、不掩盖事实真相,避免因发布错误信息或不实信息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

三、新闻发布内容

(一)政务公开信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的工作情况,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事项、重点项目工作、重点民生实事及其具体举措、进展成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公开的信息等。

(二)政策解读信息。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和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等。

(三)舆情回应信息。对新闻媒体、网络问政平台、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舆论监督突出问题的回应信息等。

(四)突发事件信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立场、所采取措施、公众注意事项等信息。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科学准确公布发生原因、生命财产损失和救援救助情况等。

(五)重要预警信息。可能发生、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提示信息等。

(六)重大活动信息。管委会举办的重要会议,国内国际会展论坛、经贸交流、节庆和社会文化体育活动等相关信息。

(七)其他重要信息。其他需要对外披露、介绍的事项信息。

四、新闻发布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一般公开邀请区级媒体记者参加,视情况邀请市级新闻媒体、中央和境外新闻媒体驻渝机构记者参加,必要时可进行特定邀请。发布会须回答记者提问,通报会可不安排提问环节。

(二)新闻通气会。进行政策吹风,让新闻媒体深入了解政策信息和重点工作、重大事件,沟通背景情况,一般特定邀请区级媒体记者参加,视情况邀请市级新闻媒体、中央和境外新闻媒体驻渝机构记者或有关负责人参加。可安排提问环节。

(三)新闻媒体专访、书面信息发布。可在本单位或新闻媒体办公场所、符合行政机关形象的安全场所接受采访或网络连线采访,可请记者提前提供采访提纲。书面信息发布主要用于权威、应急等信息发布。

(四)新闻媒体座谈会、新闻记者招待会。可根据阶段性工作、专项工作需要举行座谈会,邀请特定新闻媒体记者或有关负责人参加,开展互动交流。

(五)线上线下答问。属辅助性新闻发布活动,包括在网络问政平台答疑,开展进城乡社区、进产业园区活动等,通过点对点、面对面解读政策和沟通,增进公众对新闻发布工作的了解,培养公众通过新闻发布获取权威信息的习惯。

五、新闻发布机构和新闻发言人

(一)新闻发布机构。管委会设万盛经开区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新闻办),由党工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牵头统筹全区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

(二)新闻发言人及工作团队。新闻发言人应当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本单位工作业务和新闻舆论工作纪律,了解新闻传播、网络传播基本规律,具有较强沟通表达、协调、应变能力和良好心理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众形象良好。全区设立1至2名新闻发言人,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按相关程序报市政府新闻办备案。区新闻办主任履行专职新闻发言人助理职责。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由各镇街、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按相关程序报区新闻办备案。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区级部门可设专职新闻发言人。原则上,镇街、区级部门新闻发布工作职能科室负责人履行新闻发言人助理职责。新闻发言人工作团队实行专兼结合,设专职人员。区新闻办每年公开新闻发言人名单。

(三)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责。新闻发言人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纽带和桥梁,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新闻发布,履行以下工作职责:总体组织策划新闻发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舆论关注热点并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协同组织舆情研判,提出发布选题建议;指导拟定发布口径,审核新闻发布内容;组织实施新闻发布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效果评估,提高发布和传播质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日常联系、沟通;指导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平台建设;提交新闻发布工作报告和计划;负责开展与新闻发布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新闻发言人应当为工作创造条件。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新闻发布第一责任人、“第一新闻发言人”,直接领导新闻发言人工作,应当对从事新闻发言的人员给予爱护、帮助和支持,为新闻发言人工作创造宽松环境,鼓励新闻发言人主动发布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新闻发言人应当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区新闻办主任列席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区级部门新闻发言人助理列席本单位重要会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确保新闻发言人或需要直接发布事件相关新闻的人员参与事件处置,能及时到达现场,掌握相关信息,有效开展工作。

(五)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平台建设。 加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万盛新闻网、“幸福万盛”APP、“万盛微发布”公众号、万盛微博等新闻发布工作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增进公众对新闻发布工作的了解和平台粘性。

六、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建立健全由各镇街各部门按属地属事原则分工负责,区新闻办、各镇街、区级部门分级主管统筹的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一)归口联动机制。坚持“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管理新闻发布活动。以管委会、区新闻办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由区新闻办统一管理。各镇街、区级部门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本地本单位新闻发布活动。根据社会对重要事项、重要气象等信息的关注动向,以及政务舆情回应需要,区新闻办牵头启动新闻发布社会热点选题联动机制。

(二)舆情研判机制。行政机关安排专门力量搜集涉及本地本部门舆情,密切关注重大政策出台和敏感事件节点的舆论动向,建立重大舆情专家会商机制。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涉事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通报新闻舆论、新闻发布工作主管部门。

(三)主动发布机制。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活动、至少参加1次“发言人来了”活动、至少1次通过其他形式回应社会关切。管委会新闻发言人每年参加2次以上新闻发布活动,其中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活动。管委会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新闻发布会。各镇街、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区级部门,按照要求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应急发布机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万盛经开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坚持早讲事实、重讲态度、多讲措施、慎讲原因,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由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发生后应当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应当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较大和一般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由事发地镇街负责。视情况滚动发布权威信息。有关镇街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五)专家解读机制。健全由政策制定参与者、涉及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学者和新闻舆论工作专家学者等组成的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培养和组织有权威性、影响力的专家参与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六)媒体联络机制。新闻发布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日常联系,受理区内外记者采访申请,为记者合法采访提供便利,指导协调发布单位为记者提供采访线索、背景资料、动态信息、安全提示等。

(七)风险管控机制。发布单位负责审核发布选题、内容、方式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和实际主发布人对发布内容负责。参加新闻发布活动的新闻媒体、记者和承担活动直播等相关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八)工作评估机制。区新闻办每年组织全区新闻发布工作评估,各镇街、区级部门应当进行年度自评。

七、新闻发布会管理及工作流程

(一)新闻发布管理。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区级部门应当定期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区新闻办会同相关单位加强专题新闻发布会选题管理。应急新闻发布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以管委会、区新闻办名义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工作流程。

1.选题申报。各镇街、区级部门提出申报,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的发布会申报表和工作方案、发布文稿等相关材料报区新闻办。

2.文稿规范。区新闻办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单位发布文稿的规范性把关。

3.内容审定。管委会的发布内容由管委会主任或新闻发言人审定。区级部门的发布内容由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涉及重大事项报管委会副主任或管委会主任审定。各镇街的发布内容由镇街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审定。

4.发布人、主持人选定。以管委会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主发布人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主持人为区新闻发言人。以区新闻办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主发布人为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或授权的负责人,主持人为区新闻发言人或发言人助理。可邀请专家、重要人士等参加新闻发布会。

5.现场管理。管委会、区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可根据情况选择符合标准的场地。参会人员应当服从区新闻办对现场的管理,共同维护会场秩序。发布人应当服从主持人的现场安排。

6.传播管理。原则上,应当通过万盛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或区属新闻媒体,预告会议时间、地点,全程进行宣传报道,视情况进行视频直播或网络图文直播。发布会后,区新闻办和发布单位应当及时搜集新闻报道和舆情反应,对相关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妥善应对处置。

7.定时发布。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公共卫生事件,可由管委会办公室、区新闻办、区卫生健康局,在事件处置指挥部领导下,定时举行系列新闻发布会。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常态推进。各镇街、区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定期研究新闻发布工作,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区新闻办要加强新闻发言人能力建设,组织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助理专业培训。区行政学院应当将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培训纳入日常教学。

(二)严肃纪律,规范发布。新闻发言人和参加新闻发布的人员应当遵守新闻发布工作相关规定,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对依法应当发布而不发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未按规定程序发布的;无故拒绝、阻挠记者合法采访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政策、重要事项的;故意发布虚假信息的;拒绝执行上级发布指令或延误时机、执行不力的以及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致使党和国家秘密泄露或公开了不应公开的信息的行政机关,管委会将依法追究单位或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新闻媒体故意歪曲事实、进行虚假报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媒体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考核,强化保障。管委会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范围,政府督查部门加强督查。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助理按照工作程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行政机关加强新闻发言人工作团队、新闻发布工作平台建设和后勤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11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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