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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万盛经开区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日期: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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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万盛经开区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万盛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树立万盛对外开放良好形象,提高万盛知名度美誉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9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2021年11月30日经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万盛经开区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二、文件主体框架

全文共包含八个部分内容,分别是新闻发布工作和发布主体、新闻发布工作遵循的原则、新闻发布内容、新闻发布形式、新闻发布机构和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新闻发布管理及工作流程、工作要求。《通知》在严格执行国家、市级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万盛实际,进一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推动新闻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

三、文件核心内容

一是新闻发布工作和发布主体。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是指行政机关通过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媒体、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网和应用程序、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政务公众号、行政机关网络问政平台,以及新闻发言人进基层等线上线下形式,发布权威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等与公众进行沟通的相关工作。行政机关新闻发布主体为管委会和各镇街、区级各部门等行政机关。

二是新闻发布内容和发布形式。新闻发布内容包含政务公开信息、政策解读信息、舆情回应信息、突发事件信息、重要预警信息、重大活动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七项内容。新闻发布形式包含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媒体专访、书面信息发布、新闻媒体座谈会、新闻记者招待会、线上线下答问八种形式。

三是新闻发布机构和新闻发言人。管委会设万盛经开区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新闻办),由党工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牵头统筹全区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万盛经开区设立1至2名新闻发言人,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按相关程序报市政府新闻办备案。区新闻办主任履行专职新闻发言人助理职责。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由各镇街、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按相关程序报区新闻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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