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文字)
一、问:该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并制发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管理办法(试行)》(万盛经开办发〔2018〕79号)。该办法实施4年来,旅游商品退货纠纷实现零投诉。为进一步优化该项工作,今年我们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深化,出台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管理办法》。
二、问:工作要求有哪些?
答:一是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加强我区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政策的宣传,不断引导、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全域旅游发展,激发文旅市场活力。二是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旅投公司等部门积极配合,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保障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的深化开展。
三、问:该文件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文旅发〔2022〕33号)。
四、问:该文件执行范围是哪些?
答:景区及旅游度假区周边范围内已加入的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的商店。
五、问:该文件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工作;二是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商店是指由无理由退货中心认定,并向游客作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游客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实现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商店;三是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旅游商品,应当在认定的无理由退货商店线上或线下购买的,自购买商品之日起15个自然日(从购物之日起计算,含15个自然日)内前往商店办理退货手续,或在15个自然日内将商品及购物凭证邮寄至无理由退货商店。且游客没有损害所购商品的质量,且商品外包装完好,游客所持购物凭证、购物场所清晰可辨,与所购商品一致。四是单笔金额超过5000元的,按一般消费纠纷予以处置,不启动先行赔付程序。
六、问:新旧政策对比,新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一是退货渠道从线下消费拓展到线上消费。二是退货领域从旅游消费拓展到文化消费。三是延长退货时间。将“7天无理由退货”时间延长至“15天无理由退货”。四是明确退货渠道。游客所购商品符合无理由退货情形的,线上购买的商品及门票服务,由线上渠道进行退货退款;线下购买的商品及门票服务,由线下渠道进行退货退款。
七、问:有哪些政策扶持,怎样进行监督管理?
答:一是无理由退货中心定期对无理由退货商店实施无理由退货的情况进行评价;对实施情况好,游客满意度高的无理由退货商店进行宣传报道、公开表彰;符合条件的,在微型企业扶持、创业就业奖励扶持等方面优先享受政策支持。
二是对在无理由退货过程中存在不诚信经营的无理由退货商店,无理由退货中心有权取消认证,收回标识;并通过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万盛旅游行业公共信用系统等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纳入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责任主体予以惩戒。
八、问:本文件从好久开始实施?
答:2022年6月2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