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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理参保缴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有什么后果?区人力社保局来解答

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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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08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欺骗对社保政策不够了解的群众,宣称“低成本参保”“无门槛一次性直接补缴”“即办提前退休”等,采取伪造劳动合同、工作证明、个人档案等资料的方式,违规办理参保缴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那么,骗保有什么后果?区人力社保局选取了区内外虚构劳动关系参保、违规领取养老金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参保人自我防范意识。

区人力社保局郑重提醒,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骗取社保待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不但要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希望广大群众千万不要相信社会不法分子的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谨记各项社会保险业务都要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办理。同时,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一分一毫都不容染指,各参保单位要守法经营、合规参保,切莫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有效打击社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下一步,区人力社保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等违法行为,在维护基金安全、打击违法犯罪上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链  接

区内案例

案例简介: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夏某伙同李某通过伪造原某煤矿2001年至2006年工资表,为未在该单位工作过的钱某、梁某等30余人以该单位名义申报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向相关补缴人员收取好处费27.5万余元,促使钱某、梁某等3人提前退休享受社保待遇,领取养老金2.7万余元。

处理结果:经审理,被告人夏某、李某为他人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保待遇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和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一万元。相关涉案人员被取消退休资格,违规领取的养老金被责令全部退还。

区外案例

案例简介:2018年4月,童某、吴某与王某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某人力资源公司。自2019年起,该公司伙同张某等人,以杨某等临近50岁的女性为特定业务对象,在向相关人员收取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手续费后,伪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工资流水等用工资料,虚构杨某等人为该公司职工,在杨某等人承担全部社保费和工资费用的情况下,以该公司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在年满50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截至2021年5月,该公司通过上述手段共为85人申办退休手续,相关人员共违规领取养老金224万余元。

处理结果:经审理,被告人童某、吴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骗取国家社保基金,童某、吴某等9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的罚金。相关涉案人员被取消退休资格,违规领取的养老金被责令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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