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2024年6月12日,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万盛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了扎实抓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控项目“决策关、设计关、投资关、合同关、变更关、质量关、结算关”,我区自2024年4月启动《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多次通过党政内网和座谈会向区级部门、镇街、区属国有企业征求意见建议,2024年6月经党工委、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二、政策依据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8号)等政策法规和市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有8章共62条。
第一章为“总则”,重点说明《实施细则》制定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明确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为“政府投资决策”,细化政府投资项目“531”的管理机制(五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具体操作。
第三章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细化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工程设计、概算审核等前期审批程序。
第四章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细化项目法人制管理和代建制管理规定,明确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履行等实施环节的规定。
第五章为“政府投资项目后续管理”,明确项目完工后的交(竣)工时限、结算审减率、项目后评价和绩效评价等相关规定。
第六章为“监督管理”,明确区级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章为“法律责任”,明确区级相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项目参建各方和领导干部的法律责任,提出处理处罚方式。
第八章为“附则”,对相关名词含义进行解释,明确实施细则执行时间。
四、新旧政策差异
与2023年《实施细则(试行)》相比,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细化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的相关规定,确保纳入政府投资项目五年储备库、三年建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是修订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工程设计、概算审核等前期审批程序,确保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三是修订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实施阶段工程发生重大变更的审核流程,确保项目建设得到有效管控。
四是新增“四同步、四到场”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参建各方在建设过程中的职能职责,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