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局属有关科室:
为加快建立健全村镇供水水质监督长效机制,做好我区村镇供水工程水质监督监测工作,现将我区《2021年村镇供水工程水质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印发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万盛经开区水利局
2021年4月25日
万盛经开区2021年村镇供水工程水质监督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我区村镇供水工程开展水质监督监测,及时掌握全区村镇供水工程水质情况,促进村镇供水工程管理,逐年提高村镇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
二、监测任务
(一)监测范围
正常运行的村镇供水工程,含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选取对服务人口多,规模大,水质投诉多,未纳入的村镇供水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所需单列检测任务。
(二)监测频率
水源水:供水规模1000m3/d及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为地表水的每年至少在丰、枯水期各监测1次,水源为地下水的每年监测不少于1次;供水规模200~1000m3/d的集中供水工程,每年至少监测1次。
出厂水:供水规模1000 m3/d及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供水规模200—1000m3/d的集中供水工程每年至少在丰、枯水期各监测1次;
管网末梢水:供水规模200 m3/d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每年至少在丰、枯水期各监测1次;
200m³/d以下的集中式或分散式村镇供水工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每年至少监测1次。
(三)监测指标
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水:千吨万人水厂水源地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和表2补充项中实验室已获得的认定参数,其余水源水按照水源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代表性参数。
集中式供水工程出厂水:1000m³/d以上规模水厂,实验室已获得认定的出厂水所有参数;1000m³/d以下的根据水源水情况、净水工艺、供水规模等合理确定监测指标。
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网末梢水:重点监测感官指标、消毒剂余量指标和微生物指标。
分散式供水工程:监测用户管网水,依据原水实际情况在GB5749-2006表4中确定,重点监测感官指标、微生物指标和合理确定的毒理指标。
三、水质评价
水源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出厂水、管网水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制评价,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千方万人以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因条件限制时,部分指标按照表4执行评价。
现场采样发现有水处理设施的集中式村镇供水工程,而未进行净化消毒处理的,取消出厂水、管网水采样监测评价,直接判定为不符合采样条件水厂。水质监测中心将村镇供水工程采样情况和水质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水利水电中心,作为村镇供水工程监督管理参考依据。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村镇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要做好水质采样配合工作,明确采样点位,参与采样过程,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同时严格落实供水水质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切实做好出厂水质自检工作。
附件:2021年度万盛经开区村镇供水工程监督监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