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禁令”施行 我区开出首份罚单
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落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规定者将被警告乃至处罚。这意味着,被称为生鲜产品“美颜神器”的“生鲜灯”在生鲜市场内全面禁用,肉类、果蔬、水产等生鲜类产品将关掉“滤镜”,以真实的品质面向消费者。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对全区食用农产品销售商家进行检查,发现仍有商家使用“生鲜灯”,违反《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执法人员对违法商家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警告,同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为真点赞 生鲜“素颜”售卖
《办法》正式施行的后,我区的商家都按规定将“生鲜灯”换成普通照明灯具了吗?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对我区多个农贸市场进行走访,已经基本看不到“生鲜灯”。
当天上午9点,在红枫农贸市场的肉品区,前来采购的顾客络绎不绝。“早就换了。”在一家生猪肉摊点前,摊主徐女士告诉记者,她上个月就换了灯。“只要肉新鲜,生意就不会受影响。”她坦言,以前使用红色光源的灯,是因为其他商户也用,“内卷”之下,自家不用就不利于招揽客人,只好跟着用上了。
一早来买菜的蔡阿姨,提着刚剁好的一斤排骨告诉记者:“这灯看着就让人觉得心里踏实。”蔡阿姨说之前灯光红得不真实,买了肉还得到自然光下仔细看。在换成普通灯之后放心多了,挑肉的时候看得很清楚,是什么颜色照出来就是什么颜色,不怕买到变质的肉吃坏肚子。记者注意到,包括徐女士在内,市场内肉类等生鲜销售商户,统一都用上了白色光源。
“‘生鲜灯’让鲜肉看着色泽红润,换上白光LED灯后,鲜肉的颜色才是真实的、正常的……”在万新农贸市场,市民崔女士欣喜地发现,肉制品销售区的灯光十分统一,均呈白色,肉类在这样明亮的灯光下也呈现出较为真实的面貌。
多年卖猪肉的一位女摊主坦言,对于换灯一开始自己也有顾虑,担心老顾客质疑“肉看起来没有以前新鲜”,但现在大家都不用“生鲜灯”,灯光没了“滤镜”加持,肉的品质好坏也能一目了然。
对假处罚 最高罚3万元
“还有个别商家继续使用‘生鲜灯’”。当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我区食用农产品销售商家开展检查,经营户因未按照规定更换“生鲜灯”,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天,执法人员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商家125家次,共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这是新规实施以来,我区市场监管局开出的首张“罚单”。
按照《办法》要求,违反禁用“生鲜灯”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规定给予处罚。
那么,什么样的灯是符合规定的?区市场监管局食品一科科长朱洲介绍,根据有关照明的标准,灯光色温建议在2500K—5300K,采用暖色或中性光,对肉类交易区、水产品交易区、副食品交易区光源一般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
“自11月起,我们通过自查自纠、发放宣传资料、线上引导、入户讲解等方式已全面开展‘生鲜灯’规范治理工作,农贸市场周边、商超等地大部分经营户已按照规定完成更换。”朱洲介绍,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并将“生鲜灯”纳入常态化管理,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法规要求,谨防不合格灯具“回潮”,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督促,如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局将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及时处置。
什么是 “生鲜灯”?
“生鲜灯”只是通俗意义上的叫法。所谓“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发光时增加了特定颜色。在“生鲜灯”的照射下,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也被称为“美颜灯”。
(刘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