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万盛动态

万盛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592.2万元

日期:2020-09-16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0-09-16

“像我这样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现在有了这份补贴,压力减轻了不少。”近日,今年48岁的市民冷永勤领取到了1万余元“政策红包”,令她欣喜不已。

原来,家住万东镇的冷永勤是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一直靠灵活就业维持生计,收入本来不高,还要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令她十分犯愁。今年,在万东镇社保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冷永勤成功办理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几日前,该项补贴按时到账。

在我区,像冷永勤一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在少数。目前,我区已为1261人发放了2019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共592.2万元。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政府鼓励和促进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社保惠民政策,扎实开展为民优质服务工作,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灵活就业后都能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及个人申请、部门审核、张榜公示的程序,严把审核关,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安全性。”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统筹科科长蔡宇表示,2019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仍在受理。补贴对象为: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网约车驾驶员等),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我区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为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带来的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2019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之后未通过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等形式实现稳定就业的市民,可继续向就业所在地镇街社保所申请延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到就业所在地镇(街道)社保所申请。(张玉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