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分局有回应
【公安分局】春节期间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分局有回应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我区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分局有回应。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
(一)万盛街道建设社区、万新社区、新田社区、江山城社区、万东北路一段社区、万东北路二段社区、松林社区、砚石台社区所属城市区域;
(二)东林街道观景湾社区、清溪桥社区、铁路村社区、和平村社区、腰子口社区、鱼田堡社区所属城市区域;
(三)万东镇莲池社区、莲池苑社区、红枫社区、阳光社区、海棠社区、永利社区、塔山社区、新房社区、花卉园社区、建新社区、天池社区所属城市区域;
(四)南桐镇支路社区、八○一社区、后湾社区、皂角井社区、二郎峡社区、平山社区、南桐社区、新工村社区所属城市区域。
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桥梁、隧洞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