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镇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简章
按照《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岗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就发〔2023〕22号)要求和精神,青年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7名(全日制)。
一、招聘组织
岗位开发、简章发布、报名组织、资格初审、评审、考察、公示等工作由镇社会保障岗负责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层公共服务岗安置对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同时符合青年留渝来渝和就业困难人员类别要求,即:①当年应届毕业生需登记失业后再进行安置;②35 岁以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的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退捕渔民;登记失业 1 年以上人员),且未在我市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除登记失业毕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具有重庆市户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创业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因户籍迁出重庆市、脱贫出列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其他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基层公共服务岗7名(全日制)。
四、报名方式
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于2026年7月8日至14日,9:00—12:00,14:00—17:30,到青年镇社保所大厅(青羊路21号)报名,咨询电话:023—48351305。
五、面试及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以及不适于本岗位需求的其他情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由备选人员递补。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考察合格的备选人员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签订用工协议,完善招聘手续。公开招聘的全日制基层公共服务岗人员按规定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发现体检造假、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不予聘用。
(二)全日制岗位人员,岗位补贴2330元/月,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按规定休假。
(三)服务期限,基层公共服务岗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每次协议签订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重庆市綦江区青年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