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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009300712G/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东林街道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 成文日期 ]2024-04-07 [ 发布日期 ]2024-04-07 [ 体裁分类 ]人员招录 [ 有效性 ]

东林街道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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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07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公共服务力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过渡性就业,根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东林街道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条件

岗位名称

数量

工作地点

招聘对象及条件

用工性质

市政协管

1

东林街道

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全日制

民政协管

1

观井湾社区

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4050”人员等

全日制

劳动保障协管

1

鱼田堡社区

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全日制

市政协管

1

清溪桥社区

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4050”人员等

非全日制

公共环境

卫生保洁

1

清溪桥社区

登记失业“4050”人员、化解过剩产能职工等

非全日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484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东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023-48285891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学毕业生需持毕业证等资料,现场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由东林街道社保所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体检、公示和录用

(一)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东林街道社保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于当日交回东林街道社保所。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东林街道社保所申请并取得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公示:从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录用并签订用工协议。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标准

(一)服务期限: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待遇标准:全日制2100/月,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非全日制21/小时,每天不超过4小时,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每月1500元左右。

(三)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不能办理社会保险的,予以辞退。

本简章由东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东林街道办事处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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