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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关坝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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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8-1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做好农业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负责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财务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关坝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独立核算的机构数是6个(关坝镇人民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财处所,社保所,水利站,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数85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49人)。2017年年末在职人员7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46人)辖区内8个村2个社区,村干部46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911.06万元,支出总计2,911.0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973.07万元、增长50.21%。主要原因是村及社区办公经费、人员工资调增,去产能奖补资金增加,各类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办公运转增加;场镇及凉风村环境整治,路灯管理及道路的维修维护经费的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1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1.06万元,占100.00%。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91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81万元,占75.91%;项目支出701.25万元,占24.09%。

本部门2017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1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3.07万元,增长50.21%。主要原因是村及社区办公经费、人员工资调增,去产能奖补资金增加,各类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办公运转增加;场镇及凉风村环境整治,路灯管理及道路的维修维护经费的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3.06万元,增长36.80%。主要原因是我镇煤矿关闭,后续人员安置等费用增加;场镇基础实施的维修维护及清扫保洁费的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3.07万元,增长50.21%。主要原因是村及社区办公经费、人员工资调增,去产能奖补资金增加,各类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办公运转增加;场镇及凉风村环境整治,路灯管理及道路的维修维护经费的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3.06万元,增长36.80%。主要原因是我镇煤矿关闭,后续人员安置等费用增加;场镇基础实施的维修维护及清扫保洁费的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55万元,占35.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各种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如开展职工歌咏比赛,开展工会体育活动,为兴隆街社区购家具电器一批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74万元,占3.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全民健身政策,各种文化活动、体育活动的增加和体育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3.32万元,占12.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79万元,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一次性退休补贴、中坝社区的保洁费和路灯费等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81万元,占7.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9万元,主要原因是:镇卫生院环境改造工程等费用的增加。节能环保支出120.00万元,占4.12%,较年初预算数增1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煤矿关闭,后续人员安置等费用增加;城乡社区支出344.64万元,占1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49万元,主要原因是投入到市政基础设施费用增加,比如场镇及凉风村环境整治,路灯管理及道路的维修维护经费,农贸市场改造费,电杆水表的安装,公厕的清扫保洁;农林水支出496.57万元,占17.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93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门,厉行节约,严格进行内部控制使费用有所减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5.60万元,占2.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安全工作力度加大,投入到安全的经费也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30.84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正常调增及补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9.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5.97万元,较上年增加25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03.84万元,较上年增加226.80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基层业务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17万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村居检查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以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37.0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724批次,6,775人,其中:2017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4.6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57.80万元,增长27.3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召开各种会议费,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党工委政法委移交的电动巡逻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货物类有污水处理设施购置安装,凉风生态鱼科普推广项目采购,专项扶贫资金货物采购,家具实木床(上下铺)等的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357954。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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