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8-15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18-08-1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保障经开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统一管理经开区水资源,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防汛抗旱、供排水管理、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等的安全监管;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务局为经开区管委会组成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科、水文水资源科、安全监督管理科;7个直属事业单位:水务行政执法大队、水务工程管理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供排水管理站、水土保持站、移民工作办公室、水库管理所,均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中水务行政执法大队为参公性质的事业单位,7个事业单位的经费未单独核算,均与水务局经费统一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3,085.36万元,支出总计13,085.3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135.63万元、下降7.99%。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03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2.0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8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67万元,占6.39%;项目支出10,846.22万元,占93.6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98.48万元,较上年减少2,554.83万元,主要原因是首先由于市级以上专项资金一般在年中下达,随着文件下达,收入与支出相应增加;其次因部分项目下达时间晚,中间还需一系列的流程,如招标、批复等,故有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3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8.43万元,下降23.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8.82万元,增长37.41%。主要原因是市级以上专项资金在年中下达,故较年初预算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8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20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是加大项目资金划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13.65万元,增长76.27%。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3.89万元,占7.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6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8.00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资金于年中下达;城乡社区支出3,357.22万元,占28.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78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区级预算资金,年底按实际数结算;农林水支出7,114.22万元,占61.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5.0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以上专项资金均在年中下达,故金额较年初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6.1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04.50万元,较上年增加1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区,水电物业管理费相应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公务接待费4.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水务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相关水利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3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8.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1.50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区,水电物业管理费相应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58.5万元。对1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58.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2017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的实施,在对自评工作参与人员业务素质、推进今后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水平和加强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等3个方面都得到有效提高,形成的自评报告成果较好的反映了目前我区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水平,对今后我区水利建设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促进了绩效评价工作组业务能力的提高。在实行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的初期,有效的锻炼了相关评价人员的业务能力,掌握了大量财务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促进了业务能力的提高。二是全区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组织能力得到了提升。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需要很多部门及单位的参与,在综合组织协调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也使绩效评价组织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三是促进了今后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由于自评工作回顾及评价了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的资金管理和建设管理全过程,将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很好的促进下一步绩效评价成果的应用,提升今后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88614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