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2.拟订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经开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4.负责经开区职业能力建设,组织落实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管理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承担相应行政监督责任。
6.负责经开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综合管理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宏观管理企业人员工资;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8.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经开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人才引进和智力引进;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
9.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协调落实随调随迁家属安置;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负责经开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科级及以下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1.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工作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务输出等相关工作。
12.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14.承办经开区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经开区管委会组成部门,内设九个职能科室、七个直属事业单位。
九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挂信息科牌子)
2.政策法规科(挂信访室牌子)
3.规划财务科
4.人力资源科(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牌子)
5.社会保险管理科(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6.公务员管理科(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牌子)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
8.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牌子)
9.劳动关系综合科(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七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1.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局
2.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万盛经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创业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编制的通知》(万盛经开编委发〔2015〕116号),全民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与就业服务管理局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整合而成立)
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军转干部服务中心(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4.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5.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牌子)
7.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就业培训中心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人事就业培训中心独立预算核算,其他事业单位与局机关一并预算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702.95万元,支出总计7,702.9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7,979.63万元、下降50.88%,主要原因是三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8,162.4万元由财政代编决算。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602.95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7,602.9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76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00万元,占30.99%;项目支出3,981.10万元,占69.0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33.84万元,较上年增加1,83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专项资金由原来的专户管理改为部门管理,就业专项资金结余原来在就业专户中反应,从2017年起就业专项资金结余在部门决算中反应。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60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71.97万元,下降46.74%。主要原因是三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8162.4万元由财政代编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76.29万元,下降37.57%。主要原因是三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8,162.4万元由财政代编决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6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13.47万元,下降62.98%。主要原因是三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8,162.4万元由财政代编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10.14万元,下降53.02%。主要原因是三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8162.4万元由财政代编决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49万元,占7.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区级人才津贴及“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费等未使用部分财政收回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91.21万元,占74.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5.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就业专项资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5.41万元,占16.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78.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三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8,162.4万元由财政代编决算;农林水支出7.00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万元,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资金在此项列支;住房保障支出73.99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8.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5.81万元,较上年增加38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调资及调整支出结构。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聘用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312.19万元,较上年减少9.87万元,主要原因是.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6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结构,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48万元,主 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 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7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人力社保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增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6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6.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到我区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3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调减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69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 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0.84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管理,降低行政办公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新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需电子设备、云终端设备及虚拟化桌面、保安保洁服务和厨房设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审计服务费、招聘会服务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6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981.10万元,2017年以来,全区人力社保工作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提升形象”工作要求,紧扣目标、狠抓落实,不断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向前发展,为经开区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预算绩效管理以完成市区下达任务为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⑴就业创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904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5,352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76人、新增创业3,184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就业2056人,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的222.6%、178.4%、167.6%、127.36%、102.8%;就业技能培训3,200人、向市信息产业重点企业送工3267人、发放扶持创业贷款2,803万元,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的118.5%、136.1%、100.1%,均全面完成市下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3%,稳定在市下控制指标4.5%以内。
⑵社会保险。全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1.83万人、26.07万人,覆盖率达95%、96.6%,超市下目标任务。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扩面已超额完成市下目标任务。征收各类社会保险费10.68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85.1%(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比增长22.18%),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的123.2%。
⑶争上目标。争取上级资金11,03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6.19%。
2.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⑴全力促进就业创业。一是落实政策保障就业。积极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惠民政策,有效发挥政策帮扶效应。新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232名,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611万元。落实社会保险补贴1,321万元,惠及2,229名就业困难人员。为197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455.94万元,稳定岗位1.61万个。共为2,227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473.31万元、代缴医疗保险费560.18万元。发放各类创业贷款7,962万元,落实创业贷款贴息427.5万元。落实税收扶持政策、租金补贴、代账补贴等共计196.19万元。二是加大力度扶持创业。持续优化创业服务项目,不断简化服务流程。积极落实创业优惠政策,为1,546户次创业主体落实各类补贴845.4万元,带动就业3,000余人。修改完善小微企业免费代理记账监督管理制度,为120余户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代账服务。印发《万盛经开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规范了各类创业基地管理。成功举办第二届创业大赛,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组织创业者参加重庆市首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1个项目获大赛科技类总决赛优秀奖。三是优化服务促进就业。投资100余万元新建区人力资源市场,开发智能化求职招聘信息平台,实现求职招聘服务线上线下对接,求职招聘信息与短信通讯平台互联。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2,934条次,开展春风行动、去产能专场招聘会等各类招聘活动50余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8万余个,帮助2,000余人成功就业。深化与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公司合作模式,对接市级大型用工企业来区招聘。强化区级人力资源企业联盟制度,49家成员单位加入联盟。落实信产重点企业招工补贴17.86万元,向市重点企业输送用工3,267人。四是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就业。积极贯彻落实经开区促进关闭煤矿失业人员就业创业1+2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关闭煤矿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区级联动机制,动态管理煤矿21个、职工6,700余名;举办去产能职工专场招聘会及其他专场招聘会7场次。帮扶关闭煤矿失业人员就业2,796人,自主创业108人。做好贫困人员就业创业工作,2151户贫困家庭实现就业1,829人,其中托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109人,政策帮扶60人自主创业。五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积极推进订单式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性。共落实培训补贴144.5万元,完成各类培训3,200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鉴定29个批次1,969人。
⑵不断健全社保体系。一是扩面征缴持续强化。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社保政策进万家”活动,养老、医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切实做好鱼子岗旅游基地设施建设等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参保18个项目批次、2,000余人。实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贫困人员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居民医保全覆盖。推进“同舟计划”,新增工伤保险工程参保178户、10,764人。开展“社会保险费清理追缴年”活动,共清欠200余个单位,追回欠缴社保费1,031万元。二是保障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6.85亿元,较2016年增长53.18%(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长8.1%)。按期完成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超龄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全区5.6万(含行统单位)人受益。扎实推进经济建设民工年限审核、待遇维护工作,维护经济建设民工待遇1,206人。推进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结算,我区参保人员已可在全国9,111家异地医院进行联网直接结算;区人民医院、南桐总院成功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现已结算外省参保人就医22人次,报销11.18万元。认真落实参加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员在区内公立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等优惠政策,统筹报销460.26万元,惠及2,424人次。三是社保改革稳步推进。切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成参保单位缴费登记、基金实收实支工作,征收养老保险费31,268万元、职业年金5,018万元,入库率100%,发放待遇49,598万元。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医保政策、HIS系统改造培训11场次、培训800余人;测算推演150余例高血压、恶性肿瘤等特殊病人费用变化情况;督促参改医院开展系统联调测试及演练,成功实现医保信息系统切换,确保了医改医保政策的落地实施。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成功实现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后的统一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按时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我区11家市属国有企业19,086名退休人员已移交我区实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其中南桐矿业公司退休人员18,689人。有效推进社保涉企改革,认真落实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调整和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困难行业社保缴费优惠政策,为区内企业社保降费减负12,380万元,切实降低区内企业用工成本。四是基金监管措施有力。整改优化经办程序3项。建立业务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制,召开业务办公会议35次,形成会议纪要35期。开展治理冒领居保养老金专项行动,清查重复参保和冒领待遇696人,追回129.84万元。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实地稽核参保单位35家,稽核查出违规单位15家,补缴社会保险费162.17万元。建立跨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查处因判刑、提供伪造材料等违规骗取养老金2人,收回多拨养老金4.41万元。狠抓定点服务机构监管,开展“医保监管强化年”活动,出具违规处理书29份,约谈15家次,暂停结算7家,审核拒付不合理费用82.92万元,追回违规费用22.79万元,处违约金43.8万元。
⑶有序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一是人才队伍活力增强。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32人,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公务员5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2人,公开聘用事业单位人员264人,三支一扶大学生22名;在山东、黑龙江两地高校开展招聘活动,收到简历155份(硕士153位,博士2位),引才引智工作成效明显,干部队伍源头活水渠道拓宽。二是人事管理更加完善。拟定《万盛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进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新晋职5人;在全市率先实现人事综合信息系统和工资软件的数据对接,并完成人事综合信息平台的整合;办理职员职务晋升备案18人次,转正定级242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转岗21人次,管理人员转岗1人次;调动124人;辞聘解聘21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165人;启动档案信息化工作,无纸化信息处理流动人员档案2万余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资料1,,600册。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更加规范,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三是激励效应充分显现。加强平时考核,考核公务员1,188名,对95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外“高出部分”8,374万元,全区4,2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益;完成3,166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及时兑现245名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7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得到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蹄疾步稳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干事创业活力显现。四是学习教育提质扩面。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公务员74人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1,000余人次;组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作人员300余人,开展交通安全、路政执法等专项培训1期;组织工资年报、调待政策培训各1期,参训280人次。教育培训专业性、针对性更强,质量得到提升。
⑷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劳动人事仲裁更规范。积极推进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劳动争议案件接件460件(其中不予受理64件,立案受理396件),法定期限结案率达100%,其中终局裁决率达91.8%,超市下25%的目标任务。成功举办了重庆市江南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研讨会,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17件;积极参与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安置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劳动监察更有力。认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监管工作,拟定并以管委会名义制发了《万盛经开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万盛经开发〔2017〕38号)文件,为规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政策支撑;联合各主管部门对全区52个在建项目全覆盖检查,在解决欠薪问题的同时,督促建设项目落实“一金三制”,全年为1470名(次)农民工追讨欠薪2,175万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欠薪项目、人数和金额降幅均在50%以上;全区共有40个在建项目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通过专户为11,421人(次)农民工直拨工资20,550万元;同时创新工作思路,于今年11月,开发并运行了全市首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信息的收集、研判能力。加强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来诉175件(次),其中,立案处置31件,结案30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开展诚信守法等级评价,先在全市率先进对规模以上企业评价实现全覆盖,共评价企业283家企业(其中A级企业269家)。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规范三级网格接待处置来信来诉工作流程,培训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19人。三是劳动关系更和谐。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建设,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实现镇街全覆盖。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指导企业订立集体劳动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全区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建会企业的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完成18户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18件,已认定584件,结案率为94%。组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12次,鉴定工伤职工620人次。四是信访局面更稳定。认真落实联系群众工作,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次,承办信访案件89件次,均按期办结。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调查认定成户下乡25人、黑山公路和7818部队508库建设民工236人、矿业公司1982年以后的五七工330人,审定平山、晋林机械厂轮换工档案资料63人,特定历史时期用工的群体性诉求得以化解。认真做好全区33名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未出现到市进京等非访行为,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48279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