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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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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8-2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编写城乡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水务综合或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局内设置4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规划科、水文水资源科、安全监督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7个:水务行政执法大队、水务工程管理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供排水管理站、水土保持站、移民工作办公室、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1780.4916万元,支出总计10167.685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387.7775万元、减少了1.7%。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1,78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80.4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16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99万元,占5.66%;项目支出9,592.69万元,占94.3%。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53.31万元,较上年增加1,612.8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下达时间晚,中间还需一系列流程,如招标等,故有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78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7.74万元,下降4.91%。主要原因是上级今年减少了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5.78万元,增长57.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资金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6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96万元,增长2.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48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3.67万元,占9.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47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82.00万元,占4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2.00万元,农林水支出4,970.06万元,占48.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8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1.99万元,较上年减少63.6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93.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物业外包,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7万元,主要原因是首先加强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减少了公务用车不必要出行,其次进行了公车改革,进行了闲置车辆封存,车辆数量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过长,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24.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人数增加,故接待批次稍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相关要求严控公务接待对象及标准,极大地减少了招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931人, 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65.58元,车均维护费6.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105.00万元,增长119.31%,主要原因是单位搬迁,新增两个办公区域,装修费、维护费、劳务费增加,且购置了相关的办公桌、电脑、空调、窗帘等办公用品,同时物管外包,增加了物业管理费,另收回了水质实验监测室,购买了相关设备及药品。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工程相应的设备及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对单个项目超过50万元以上的设置了绩效目标,充分发挥了民生水利工程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6年修复集水井2口,管网12000米,新增加设备2台,保障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251765550@qq.com

附件: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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