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杨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优化城市垃圾分类的建议》(第81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垃圾源头在于居民生活,分类也应该从源头抓起。应加大居民分类辅助,比如:初期应向居民定量发放垃圾袋,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和垃圾桶上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用文字进行详细指导居民在家里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实现真正的垃圾分类”建议的答复
源头分类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抓好源头分类工作,我局采取稳步、有序推进的方式,于2023年初实施并完成了物业小区“楼层撤桶”工作,在平层或车库设置集中投放点,升级改造集中投放点设施,增添洗手、照明、遮雨、地面硬化、厢房等便民功能,为纵深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我局将积极争取资金,多措并举,结合宣传活动,向居民发放宣传垃圾袋,引导居民逐步在家里进行源头分类,确保我区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向好发展。
二、关于“不仅应该恢复楼层垃圾桶,还应增设垃圾桶,让居民更方便投放垃圾,才能反过来促进居民在家里分好类,实现垃圾就地分类”建议的答复
楼层撤桶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关键环节。一是从消防安全角度考虑,楼道是生命通道,在楼道放置垃圾桶,一旦遇到紧急突发的消防安全事件,垃圾桶是阻碍逃生的重要安全隐患。二是从环境卫生角度考虑,重庆地区天气炎热时间长,垃圾容易发臭,滋生蚊虫,影响环境卫生。三是从垃圾分类角度考虑,楼道不设桶,居民将家中生活垃圾统一集中到分类投放点投放,有利于分类指导员在早晚高峰时段进行定点指导,引导居民从源头垃圾分类、减量,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好习惯。
三、关于“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向每户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页进行再宣传,在楼层张贴醒目清晰的垃圾分类指导海报,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技能,确保从源头开始分类,确保垃圾分类效果”建议的答复
我局围绕“展示分类成效、讲好分类故事、普及分类知识”三个主题,开展垃圾分类督导、参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分类知识集中宣传、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系列活动。2023年以来,结合“3.19城市服务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垃圾分类齐点亮”“六一”儿童节等活动,通过万盛日报、电梯广告、微信公众号、入户宣传、张贴海报等方式,开展垃圾分类进小区、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50余场次,开展社区志愿活动40余场次,共计张贴楼层撤桶海报2700余张,“楼层撤桶一封信”7万余张,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5人参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分类宣传取得新实效,居民分类习惯进一步养成、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垃圾分类进小区、学校、机关和生活垃圾分类家庭知识竞赛等宣传系列活动,引起广大群众关注,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同时,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系列志愿活动,发挥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践行“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理念,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助力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居民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加强物业保洁工作人员垃圾分类培训,让一线保洁人员成为合格的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建议的答复
垃圾分类指导是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一环。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压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组织物业企业保洁人员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督促物业企业有效利用现有条件,充分调动保洁人员主动性、积极性,发挥保洁人员发现问题、前端指导分类的“前哨”作用,引导居民正确分类和投放生活垃圾,推动万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展开、科学有效。
五、关于“相关部门将垃圾分类指导员纳入相关技能比赛、考核评比,以奖带动”建议的答复
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办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指导员队伍健康、有序发展,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力度。同时,完善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监督和考核,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奖励优秀,充分发挥优秀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并提高分类指导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实现精准投放,推动万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向好。
六、关于“相关部门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小区及物业公司相关考核、评级、表彰重点指标,强化垃圾分类主战场作用。多措并举,实现真正的城市垃圾分类,收到良好效果”建议的答复。
(一)落实物业责任。区垃圾分类办将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组,对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规定,督导物业企业认真履行管理责任人责任,增强物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严格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联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物业企业垃圾分类落实责任和义务不力、拒不整改且被行政处罚的行为列入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不良信息,促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三)探索奖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物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奖代补激励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在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七、关于“新建楼房在设计和建设的时候,整体考虑楼栋及各楼层应要有垃圾分类位置及相应设施”建议的答复
(一)加强设计方案审查。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分类办〔2020〕4号)要求,新建小区均按照《重庆市新建住宅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设计导则(试行)》标准布置垃圾分类收集厢房,纳入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予以统计。
(二)优化厢房选点布局。在垃圾分类收集厢房选址时,结合地形和小区环境进行设计,应设置在小区交通便利的地方,宜设置半地下建筑。鼓励生活垃圾收集厢房与垃圾收集站(房)、公厕等小区配套设施毗邻建设,同时考虑绿化及美化。
(三)严格交付验收程序。在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交付验收时,组织对口业务人员,严格对照标准要求,认真、仔细审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厢房建设情况,对未建设或建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坚决不予验收通过,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厢房与小区配套设施一并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此复函已经罗单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刘永星,联系电话:023-4829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