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110358692689R/2023-00001
[ 发文字号 ]万盛经开国资函〔2023〕27号
[ 发布机构 ]万盛国资局
[ 主题分类 ]体育
[ 成文日期 ]2023-06-26
[ 发布日期 ]2023-07-10
[ 体裁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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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10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复函
朱理玄委员:
你们在2023年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规划建设龙门观文化健身广场的建议》(第73号)已收悉。感谢你们对万盛国资国企发展关心和支持,我中心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地块属性为城市绿地。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市绿地不能用于文化健身广场建设。因此,如建设文化广场,需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调整规划。在完善相关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国资管理中心以及相关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将大力支持建设文化健身广场,全力配合做好建设文化健身广场的各类要素保障。
特此回复。
万盛经开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冯航,联系电话:1337261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