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复函








万盛经开商函〔2022〕9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
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复函
黄敏、李爱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消费帮扶电商平台减少运营费用、简化交易程序、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建议》(第54号)收悉。经与农林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明确各区县、各部门要通过预算单位采购、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对口帮扶采购帮扶农产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万盛经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万盛经开区商务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分别下达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同时明确了相应的购销渠道。
二、“832平台”是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指导下建设和运营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是连接贫困地区带贫市场主体与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定点帮扶采购的主渠道,财政统一提供预算单位账号进行注册,非832个国家级脱贫县的市场主体无资格入驻平台。重庆消费帮扶馆是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指导下,由重庆村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为重庆市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提供在线展示、网络销售,脱贫地区带贫市场主体及帮扶农产品经平台审定可入驻平台。832平台、重庆消费帮扶馆对入驻商家分别收取1%、2%的服务费,是经指导部门认可,平台根据自身运营所需收取的一定费用,你们提出适当降低服务费标准或由政府补贴的建议,我们已多次向市乡村振兴局反映。202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消费帮扶有关工作调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市场主导作用,通知要求各区县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除预算单位预留份额采购必须在832平台采购外,其余可通过消费帮扶专馆、专柜、线上平台、商场超市等渠道完成购销。由此,买卖双方可选择线下交易,从而减少平台服务费,降低经营成本。
三、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与销项相抵后,实际征收的税率不到3%。
四、针对“832平台”不支持线上直接支付、交易程序复杂、手续繁多等情况,我们已多次向平台反映,2022年,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进行了平台优化、系统升级,就订单、新支付、单位、个人采购、凭证上传等操作流程进行了线上培训,将会给大家带来全新的体验。
五、在商务局、农林局牵头引领下,引导村集体与电商平台做好对接,组织电商企业深入各镇村开展网络适销产品调查,以农特产品为重点,做实供应链,收集腊制品、茶叶、水果等10类89种产品,明确产品供应时间、产量、联系方式,并建立台账提供给电商企业,为生产企业、农户拓宽销路。同时开展电子商务专题培训,培训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和创业者250余人次,积极鼓励企业、个人等发展直播电商新模式,新增直播电商30余个,各类主播70余人。
此复函已经龙雪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