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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1-0194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12-06 [ 发布日期 ]2021-12-06 [ 体裁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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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消发〔2021〕41号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复函

陈亚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的建议》(第6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目前全区存在用水问题的高层建筑已全部整治完毕。各镇街对尚未整改的其他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区分轻重缓急,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提请区管委会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是强化整改资金保障。住建局进一步明确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乡镇(街道)代修流程,因地制宜采取“多方分担”“以奖代补”等方式,弥补资金缺口。对整改资金落实困难的老旧高层建筑,区管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和政府民生实事,发挥政府兜底作用。

三是加强整改质量管理。由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织参建各方开展验收,属地乡镇(街道)、社区、住建、消防等部门参与指导验收。严格实行整改质量保修制度,明确最低保修期限。

四是巩固整治成效。物业单位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进行公示,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措施。对无管理单位、无维护管理资金的,区管委会将指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落实维护保养。

此复函已经朱懿江大队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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