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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99211217B/2023-00111 [ 发文字号 ]万盛城管函〔2023〕124号 [ 发布机构 ]万盛城市管理局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6-27 [ 发布日期 ]2023-07-10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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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城管函〔2023124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46 号建议的复函

商利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新建楼盘整体规划设计的建议》(第 46 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设计方案审查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分类办〔2020〕4号)要求,新建小区均按照《重庆市新建住宅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设计导则(试行)》标准布置垃圾分类收集厢房,纳入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予以统计。
二、优化厢房选点布局
在垃圾分类收集厢房选址时,结合地形和小区环境进行设计,应设置在小区交通便利的地方,宜设置半地下建筑。鼓励生活垃圾收集厢房与垃圾收集站(房)、公厕等小区配套设施毗邻建设,同时考虑绿化及美化。
三、严格交付验收程序
在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交付验收时,组织对口业务人员,严格对照标准要求,认真、仔细审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厢房建设情况,对未建设或建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坚决不予验收通过,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厢房与小区配套设施一并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下一步,城市管理局将持续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推动万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活力,切实做好民生实事工作。
此复函已经罗单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

2023 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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