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复函
万盛应急函〔2020〕1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复函
张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区非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资金库的建议》(第122号)收悉。经(与财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建议收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积极主动联系财政局就建立全区非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资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会商。
(一)关于明确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2017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可按照此标准进行行业分类,并依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万盛经开发〔2014〕56号),由相关行业领域部门按照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
(二)关于建立区级非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资金的问题。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9〕1号)第五条第一款“从2009年起,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建立不少于200万元的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10%的增长”的要求,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2020年已安排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93万元,该笔资金统筹用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经与财政局共同协商决定,不再另设非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资金。
(三)关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程序。对于排查或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无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的,可按程序申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经管委会领导批准同意后,据实列支。
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不断涌现,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诸多新矛盾、新问题,区应急管理局将认真履行区安委会办公室职责,积极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进一步理清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各镇街(园区)、区级行业领域部门加大各辖区、各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牢筑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函已经胡文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犹 灵
联系电话:15023021245
通讯地址:万盛经开区勤俭路73号
邮政编码:400800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