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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1-0017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2-19 [ 发布日期 ]2021-02-19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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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规资函〔2020〕65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复函

戴爱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9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排老旧住宅底数。2018年3月,我局对万盛老旧住宅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调查,城镇建成区4层以上且修建10年以上未加装电梯的老旧住宅共计1112栋(其中:商品房514栋,安置房70栋,廉租房12栋,棚改房58栋,职工用房458栋)。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17年6月8日,《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规划局多次向党工委、管委会作专题汇报,区管委会分别于2017年11月23日、2018年4月4日和2018年9月27日,三次召集财政局、经济信息局、建设局、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万盛街道、东林街道、万东镇、南桐镇、质监分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和镇(街),就如何贯彻落实《暂行办法》进行专题研究,对万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原则、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实施条件、实施流程、资金筹集和资金补助等方面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2019年9月18日召集区政法委、区建设局、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万盛街道、东林街道、万东镇、南桐镇、綦南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渝川燃气公司等相关部门和镇(街),对审批环节、日常监管、矛盾协调等进行具体明确,进一步推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三)及时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根据《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愿,部门审批、自行建设,自主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开展电梯增设工作。截止2020年6月底,万盛已办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54件,增设电梯56部;办理竣工验收38件,已投入使用电梯40部,纳入资金补助38部,资金补助190万元。

二、针对提案反映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针对“尽快制定出台我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政策,引导老旧住宅居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合理确定费用分摊方法,采取居民(产权人)分摊、政府奖补、市场运作等多个渠道,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一是出台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我区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纳入重点民生工程。2018年10月24日,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关于万盛老旧住宅外墙增设电梯建设工作的纪要》(2018-46),明确实施原则、审批依据、资金补助方式(补助标准、补助时间和补助办理)。二是鼓励业主资金自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 的原则,增设电梯产生的施工、使用、保养、维修、更新等费用,鼓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自筹资金不足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以及住建部、财政部2015年10月下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的规定,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含房改房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三是进行资金补助。根据《关于万盛老旧住宅外墙增设电梯建设工作的纪要》(2018-46)精神,2019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政府一次性补助5万元资金作为电梯后期维护运营费用。经了解,全市除渝北区外均未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进行政策性资金补助,同时,区财政困难,2020年1月1日起未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暂未纳入财政补助范围,但我局积极争取。

(二)针对“制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指导居民有序、规范地集资加装和管理使用电梯,最大限度消除可能出现的一些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按照《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部门、镇(街)统筹协调、认真履职,扎实做好矛盾化解、行政审批、质量安全管理、管网搬迁、资金补助等方面工作,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受理、组织现场查勘、电梯用地及房屋产权证明核实、占用本小区外的土地办理、方案公示、规划审批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土建部分的施工图审查、结构安全审查、消防安全审查、施工图备案、施工单位资质审核、施工许可证办理(土建部分30万以上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和土建部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物业公司协调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电梯制造厂商单位目录库、电梯设备安装审批、质量安全管理、设备竣工验收和电梯日常运营维护监管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占用市政道路和公园绿地的核实、小区绿地和排水管网协调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政策性资金预算和拨付工作;区经信局负责电力、燃气、通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区水利局负责供水管网的协调工作;镇(街)负责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建设过程中的业主协调工作,协助增设电梯实施主体资金补助拨付工作。

(三)针对“出台涉及国土、规划、行政审批及住房公积金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意见建议。一是积极办理土地手续。按照《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若增设电梯用地不在住宅(小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会审时要求办理用地手续的。增设电梯用地需占用国有空地的,申请人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以划拨方式供地;增设电梯用地需占用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申请人应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完成补偿后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以划拨方式供地;增设电梯用地需占用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申请人应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完成补偿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转移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登记。二是优化审批服务。为方便居民办理手续,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多次与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沟通,征求意见,优化审批服务。为方便居民办理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实行“一站式”办公会审程序,由规划自然资源局受理申请材料,并召集各部门和镇(街)进行现场察勘和施工图会审,满足安装条件的核发规划许可。同时,为解决增设电梯业主联系电梯公司难的问题,我局和质监局共同对重庆和万盛电梯公司进行摸排和筛选,把质量好、信誉高、价格优的电梯公司纳入项目库,提供业主进行选择。三是积极研究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盛经开区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相关建议上报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国家住建部,目前,住建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此复函已经罗玉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刘晓冬

联系电话:48272103

通讯地址: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塔山路9号

邮政编码:400800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筹备组(代章)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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