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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1-0015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2-19 [ 发布日期 ]2021-02-19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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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农林函〔2020〕49号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复函

犹春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土地三权改革的建议》(第6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也正是我们在深入研究探索的关键问题。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土地“三权改革”的相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万盛经开区农村承包地现状。

(一)农村承包地概况。根据正在开展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计,全区农村承包地面积约21.06万亩,涉及41.5个地块、农户3.96万户。

(二)农村土地流转简况。按照2020年一季度土地流转(仅指耕地)统计,全区流转土地总面积3010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4.3%,其中出租28492亩、入股355亩、转让413亩、转包847亩。

二、关于规范放活土地“三权”行为的回复。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2017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实施方案的通知》,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简称“三权”)分置并行,明确指出“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基本方向,其重点在放活经营权,就是要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因此,我们着重从以下方面抓好“三权分置”改革。

1.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厘清土地权属关系,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2.以规模经营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动力,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村土地向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的集中流转,为合同签订提供咨询、服务和鉴证,有效遏制土地撂荒,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

3.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建立分级备案制度、审查审核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流转鉴证、用途监管、租地预付金、风险保障金、规范合同、租赁退出和违规惩戒制度,切实降低土地流转风险。

4.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机制。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通过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等,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效维护经营权流转方在内的各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

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涉及多方权益,是一个渐进过程和系统性工程,始终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重在引导、服务、监管上下功夫,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同时,全市在16个区县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正着手构建市和区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窗口和村级服务点,构建“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六统一”交易管理模式,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进场流转交易,引导农村承包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

三、关于推行土地有偿退出机制的回复。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七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之规定,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开展。当前,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社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都比较薄弱,无法对符合条件、有意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的农户给予一次性补助。按照全区户均5亩承包地、亩均500元、承包期余下8年的标准计算,仅承包地有偿退出一项户均就需2万元。

2016年,重庆市在梁平区开展试点,坚持在农民自愿基础上,小范围稳妥推进承包地有偿退出。这种退出分为两类,一类为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另一类是有的农民采用“折中”办法,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为此,我区将在市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在其他区县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探索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的有偿退出机制和具体路径。

此复函已经张顺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黄礼

联系电话:023-48288381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盛大道13号

邮政编码:400800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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