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范围
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
二、整治重点
(一)占用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周边城市道路“生命通道”违法停车的;
(二)学校、医院、菜市场、步行街等周边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的;
(三)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违法停车的;
(四)占用城市道路违法违规停车的;
(五)机动车(含机动货运三轮车)、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的;
(六)摩托车、电动车逆向行驶、非法改装、超载等违法行为的;
(七)私设停车位、违法占用停车资源、损坏停车设施等违法行为的。
三、治理措施
对于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电话
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65968590
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48271132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 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