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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我区全面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这些行为要遭严查!

日期: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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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11

7月8日起至9月30日,我区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行停秩序。

此次综合治理行动主要涉及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型,重点整治违规加装遮阳伞、不戴头盔、乱停乱放、“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区域为城区商圈、农村集镇、学校周边、餐饮聚集地,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交通违法突出重点道路,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在行动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利用“线上+线下”“窗口+路面”“走访+短信”等宣传渠道,设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采取张贴海报、案例警示、媒体采访、新闻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的危害,并将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整治宣传融入到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圈、进机关中,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形成共同抵制、社会共治的氛围。

我区通过开展源头管控、部门共治、路面纠正、教育引导等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实现“四个一批”和“两减少一提升”工作目标,即:纠正一批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清理一批摩托车违规占道停车点,规范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警示教育一批摩托车驾驶人;摩托车违规改装明显减少,摩托车“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警情舆情明显减少,摩托车守法率明显提升,巩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向虹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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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摩托车道路行驶须知

1.有牌证:驾驶人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

2.戴头盔:驾乘人员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3.限两人:普通二轮摩托车限搭乘1人,轻便二轮摩托车不得载人;

4.靠右行: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只能在最右车道行驶。

5.不搭棚:搭棚属于非法改装,行驶具有较大安全隐患。

6.不乱停:规范有序停车,乱停乱闯严重影响安全,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城市形象。

7.不改装:不能非法改装消声器,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不飙车:此行为严重扰民,存在严重行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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