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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日期: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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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4-15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万盛经开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构建文明交通氛围,营造安全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万盛大道、立泰转盘、滨江西路、东城大道、万东南路、西城大道、新田路、朝红路、21队、松林路、红枫路、桂花路、文体路、菱角路、滨江路、鱼清路、建新北路等主要道路及人行道路。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通道整治,严厉查处松林路、红枫路、桂花路、21队等区域机动车辆占用消防通道行为。

(二)开展车行道违停整治,严厉查处车行道乱停放行为。

(三)开展人行道乱停整治,严厉查处菱角路、滨江路、建新北路、西城大道、新田路、朝红路、21队等区域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四)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严厉查处万盛大道、三元桥至江山城路段逆行情况以及国能天街周边、龙门路、万盛小学门口等路段非机动车辆违规停放行为。

(五)开展侵占城市道路整治,严厉查处龙门路、三元桥至青山路口、小永辉周边等区域占用机动车道占道经营行为。

(六)开展电动车驾乘专项整治,查处电动车、摩托车逆向行驶、压线横穿、不戴头盔、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加装伞棚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年龄要求的驾驶人员开展禁止驾驶劝导工作。

(七)开展违法营运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载客、货车超限运输等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三、通行规定

(一)车辆和行人必须各行其道,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越线、不抢行。

(二)公交车、客运车必须按站点停靠,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上下客。

(三)出租车临时停车应在不阻塞交通的前提下,靠道路右侧停车,严禁在道路中间上、下客和随意掉头。

(四)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超员、违法载人、非法加装伞棚,驾驶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戴头盔。

四、停车规定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停车场、停车点和其他临时指定的地点停放。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人行道上停放时按施划的停车位顺向入位停放。

(三)十字路口、道路转弯处禁止停放车辆,公交车站、出租车专用停车位禁止公交车、出租车以外的车辆停放。

(四)新增5条全时段禁停路段和2条限时段停车路段。其中全时段禁停路段:滨江西路、文体路、立泰转盘、菱角路、东城大道、鱼清路;限时段停车路段:万盛大道(19∶00至8∶00允许停靠)、勤俭路(19∶00至8∶00、17∶30至18∶10允许停靠)。

五、处罚规定

违反本通告的,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参与配合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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