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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局】3月1日起全区天然水域禁钓4个月

涉及孝子河、清溪河、丛林河、刘家河等12条河流

日期: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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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03

“3月1日起至6月30日,既不可以捕鱼,也不可以钓鱼……”近日,区农林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以“保护渔业资源    爱护生态环境 ”为主题的禁渔宣传和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天然水域禁渔宣传力度,确保“十年禁渔”工作抓好、抓实。

区农林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三队负责人介绍,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钓期,我区孝子河、清溪河、丛林河、刘家河、养生河、五步河、楠木河、小河、金鸡沟、溱溪河、藻渡河、鲤鱼河等12条天然河流域全面禁捕禁钓。其余时间应采用一人、一杆、一线、一钩进行娱乐性垂钓。

在关坝场镇,执法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宣传》《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禁捕水域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名录》等宣传资料以及现场劝阻等方式,重点向群众讲解了禁捕时间、禁捕范围、禁捕内容等相关渔业政策,并为大家介绍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活动的危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

随后,执法人员对关坝镇部分餐馆、渔具店、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仔细查看每个经营场所是否有野生鱼广告、是否存在销售禁用渔具行为,详细了解其进货渠道,要求经营业主严格遵守禁渔管理规定,不销售、收购、加工在天然水域捕捞的野生鱼,不销售禁止使用的渔具。

“通过开展禁渔宣传和联合执法检查,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渔业法律法规的意识,为禁渔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区农林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三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农林局将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继续加大“十年禁渔”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好辖区内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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