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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全区中小学1月22日起放寒假

任何中小学、幼儿园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

日期: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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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13

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上期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全区疫情防控总体情况,全区中小学放寒假时间按照校历安排执行,从1月22日(腊月二十)起放寒假,2月16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任何中小学、幼儿园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

《通知》明确,各中小学校要规范期末考试管理,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得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统考、联考,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严禁组织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率等排名;严禁公布学生个人或班级的考试成绩、名次等信息;不得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和培训班,禁止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同时,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要创新假期作业形式,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通知》指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寒假、春季开学两个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学校2022年放寒假和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方案,做到“一校一案”,坚决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寒假期间,鼓励师生在渝过寒假,中高风险地区生源学生不返乡返家,提倡特殊时期线上过节拜年新风尚。

《通知》强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寒假放假前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对校园及周边地质、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周转房)、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配电室、值班室、活动场地、在建(或维修)工地、围墙堡坎、化粪池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查,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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