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我区启动“两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电动车加装雨篷遮阳伞,拆!
近日,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为进一步规范“两轮车”通行秩序,决定即日起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您好!我们正在进行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请您配合!”在万盛汽车站检查点,擅自加装遮阳篷(伞)的电动车和摩托车被交巡警拦了下来,现场拆除并没收,并对车主进行宣传教育,用身边事故案例告诫驾驶人违法安装遮阳篷(伞)的危害性。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龙涛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电动车和摩托车加装遮阳篷(伞)看似方便,实际上改变了车辆原本结构,导致车体变宽变高,风阻增大,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龙涛说,加装雨篷改变了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遇到大风或者大型车辆时,电动车就会随雨篷的飘动而左右摇摆,影响骑行的稳定性。同时,电动车加装雨篷后,还会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影响他人安全。
“除了重点整治遮阳篷(伞)外,市民还应当在骑行过程中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龙涛说,在购买头盔时,可以通过查看、挤压、敲击等方式筛选头盔,符合我国3C认证标准的头盔最好。
此外,在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中,我区还将重点查处驾乘摩托车逆向行驶、压线横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行为;对于两轮摩托车,将重点查处驾乘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无交强险行为;对于正三轮摩托车,将重点查处违反禁行规定、非法安装篷(伞)、无牌无证、无交强险、违法载人、违法停车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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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电动车车牌的颜色及区别,哪种电动车需要考驾照?
1.电动自行车-白色车牌
●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最高时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整车质量小于等于55公斤;
●蓄电池电压小于等于48V;
●电动机输出功率小于等于400W;
●具有CCC认证证书;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戴安全头盔,限乘一人。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
2.轻便摩托车-蓝色车牌
驾驶轻便摩托车需持有D或E或F驾驶证,戴头盔,限乘一人。
3.普通摩托车-黄色车牌
驾驶普通摩托车需持有D或E驾驶证,戴头盔,限乘二人。
4.绿色车牌电动车,绿牌只是临时信息牌,是作为过渡使用的,到2022年10月14后将逐渐废除,车辆也不能再上路行驶。
所有驾驶者必须遵守靠右行、不逆行、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其他法律法规。
二、目前对电动车主要查处哪些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准驾不符;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未戴安全头盔; ●超员;
●闯红灯; ●逆行;
●不靠右侧行驶; ●加装伞具。
三、电动车牌照办理申领登记地点?
1.电动自行车上牌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万盛经开区西城大道777号
电话:023-65968299
2.轻便摩托车、普通摩托车上牌
警保联动万盛人保车驾管社会服务站
地址:万盛经开区东城大道452号(百事达汽车销售公司旁)
电话:023-48746272
四、电动车上牌需要哪些资料?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为白底红字牌照,携带上牌照的资料如下:
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车主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车主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电动自行车 CCC认证证书。
如需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再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电动摩托车为蓝底白字牌照,携带上牌照的资料如下:摩托车合格证、机动车购车发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交强险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