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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乡村振兴青年贷”来啦 最高可贷300万元

日期: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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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乡村振兴青年贷”来啦最高可贷300万元

近日,我区启动“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为投身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青年提供信贷支持,助力农村人才振兴、产业振兴。

“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由团市委、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各相关银行机构和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推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有力举措。

“乡村振兴青年贷”如何贷?针对哪些对象?有哪些要求?团区委为你一一解答。

“乡村振兴青年贷”是指由各相关金融机构向能够促进当地乡村振兴的青年带头人或涉农经营主体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涉农经营主体是指农业小微企业(含农业小微企业主)、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其他涉农主体。

申请“乡村振兴青年贷”的个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5周岁以下(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计算日为提出贷款申请之日起);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在重庆市内有固定住所及固定经营场所;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环保政策,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就业,个人具备从事涉农产业或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经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显示借款人近2年内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符合相关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的其他基本条件。

申请“乡村振兴青年贷”的涉农经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重庆市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年龄为45周岁以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够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企业经营及财务信息;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环保政策,能有效带动当地农户增收就业,有力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显示贷款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2年内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符合相关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的其他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属于优先支持对象:贷款申请主体(法定代表人)曾荣获“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重庆市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为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专委会会员单位(农业企业、合作社等)负责人;获得“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号;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域获得其他表彰或认定等荣誉称号;信用村、信用乡(镇)所辖农户、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个人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涉农经营主体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乡村振兴青年贷”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15个基点,最高不超过5%;鼓励结合贷款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信用情况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此外,由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发放的“乡村振兴青年贷”贷款,担保费用按规定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操作流程由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执行。

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当地乡村振兴的青年带头人或涉农经营主体通过“长江渝融通”线上平台填写项目申请。详情可咨询团区委,咨询电话:4827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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