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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9月1日起 货车空车质量成为年检必检项目

日期: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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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91日起  货车空车质量成为年检必检项目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介绍91日起,全国机动车安检机构将加强对货车、挂车类在用车辆的空车质量检验,空车质量不合格的将无法通过年检。

据悉,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的要求,20153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在安全检验时实行空车质量检测。也就是说,在用货车空车质量成为年检的必检项目,空车质量与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超过相应标准的车辆不能通过年检。

根据国家标准要求,误差标准应满足: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10%或±500kg,轻微型货车不超过±10%或±200kg,且轻型货车的空车质量应小于4500kg

据了解,此次年检项目的增加,有效解决货车“大吨小标”问题。货车“大吨小标”,通常指的是大吨位的货车,却标注小吨位,即货车实际整备质量高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记载的整备质量。“大吨小标”货车超载会使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操纵性变差,导致车辆制动性、动力性和稳定性下降,同时加剧车辆传动轴、半轴、车桥、轮胎等部件磨损,整体使用寿命缩短。车载质量过大还容易导致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引发爆胎、偏驶、制动失灵、侧翻等,造成交通事故。

面对越来越严格的把关,广大车主应及时联系销售企业或有资质的车辆改装企业对车辆进行整改,降低车重至合格标准,无法整改的应与销售企业沟通进行换车处理。同时,货车销售企业更应守住安全底线,不应一味迎合市场需要仅销售汽车底盘,甚至主动委托不具有改装资质的货厢企业定制违规车厢,为超载违法行为预留空间。一旦发生事故,交通事故倒查追责机制会让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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