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支队】即日起,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查
【交巡警支队】即日起,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查
近日,记者从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即日起至11月10日,我区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将聚焦国省县道、城市道路、农村道路,通过强化源头严管、路面执法、严查酒驾醉驾、治乱疏堵、隐患清剿、责任追究、宣传警示等,排查治理一批人、车、路等源头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不系安全带、非法改装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企业及责任人,精心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您好,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在青年镇交通检查站,执法民警叫停摩托车、面包车、货车等过路车辆,逐一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麦俊介绍,农村省道交通状况较为复杂,交通事故易发,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雨棚、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同时,附近施工单位较多,来往的货车较多,特别是渣土车常出现超载超限、闯禁、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同志,机动车行驶时,不仅驾驶人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同车乘坐人也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这其中也包括后排乘坐人。”当天上午10点钟,在城区主干道,市民赵女士被执勤民警拦下,查看后排乘坐人是否系安全带。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龙涛介绍,有研究表明,在可能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以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相撞的交通事故时,安全带使车内驾乘人员的死亡率减少71%、侧面相撞时可以减少死亡率56%、翻车时可以减少死亡率80%。
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将面临什么处罚?龙涛表示,在城市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对乘坐人员处以罚款30元的处罚。
“整治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平安’。”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行动旨在通过一系列工作措施的落实,达到震慑警示客货运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的效果,实现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实现我区国省县道、城市道路、农村道路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刘 倩 刘亚兰 唐彬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