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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小康社会·共享美好未来”万盛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帮扶贫困青少年成长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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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28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脱贫攻坚的意见》《重庆共青团助力深化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深化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持续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工作,结合团区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共青团扶贫攻坚助力精准扶贫的作用,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助力脱贫攻坚任务,提升贫困地区青少年及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引导贫困家庭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帮助贫困地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激发贫困村的内生动力,提升镇农服中心青年干部、驻村帮扶青年干部、镇团干部、青年致富带头人、镇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扶贫能力,持续稳定农村的扶贫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通过购买社会专业机构服务方式(专项教育引导)+团组织动员开展(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该项目。

(一)利用共青团的力量,创新组织形式,在全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村农户、其他原因贫困人员及家长开展助力乡风文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群众身体健康管理等专项教育引导活动;

(二)开展镇农业服务中心青年干部、驻村帮扶青年干部、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镇团干部、镇“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专项培训,巩固提升他们扶贫工作的能力水平,更好的服务于贫困农村的相关产业,为持续稳定脱贫贡献力量。

三、实施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9月

地点:万盛经开区范围内、綦江、江津

四、项目对象及人数

专项教育引导活动: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村人员、其他原因贫困人员及家长(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30%,共210人;

专项培训:为镇农业服务青年干部、驻村帮扶青年干部、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镇团干部、镇“西部计划”志愿者,共71人。

五、项目具体安排

表1 专项教育引导活动内容及方式(7个贫困村7场活动)

活动名称

主要内容

具体活动方式及时间

参与人数(人)

助力乡风文明建设

创新活动方式,将硬件建设与软件发挥相结合,发挥共青团的特点和优势,引导贫困村老百姓树立节俭、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知识

购买有益智力、有益身体的文具用品等材料,开展乡风文明方面的知识问答、亲子互动游戏、体验示范等活动。时间为半天。

60

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思想教育引导活动,引导贫困青少年及家庭成员投入到环境卫生整治中,美化村容村貌,指导并帮助农户做好环境卫生

购买有益智力、有益身体的文具用品等材料,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知识问答、亲子互动游戏、体验示范等活动。时间为半天。

60

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

为青少年个体或群体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促进广大青少年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良好的饮食营养习惯,通过讲座和团体辅导的活动方式,打造品牌活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宣贯普及,使贫困青少年心理健康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提升他们的心理素质

购买有益智力、有益身体的文具用品等材料,现场开展体育活动及亲子体验活动,邀请教练进行专业辅导。时间为半天。

90

共计

-


210

表2 农村青年扶贫带头人专项培训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7月27日

8:30-8:50

报到(子如广场)

9:00-11:40

綦江区乡村振兴实践教学基地(9:20—10:00,王良故居;10:30---11:00,中华村乡村振兴集体经济果园;11:00—11:40,中华锦鲤园和中华村人居环境示范点)

12:00-13:00

午餐

13:30-16:00

江津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现场教学基地(13:30-14:30,宇隆椒丰花椒产业园;15:00-16:00,鲁能美丽乡村首开区)

16:00-17:30

返程

六、费用预算

表3 专项教育引导活动费用预算表

费用名称

费用名称

总额(元)

备注

“助力乡风文明建设”为主题活动费用(2场)

委托业务费

22000

含讲课费、人员费、物资费、摄影费、活动设计费、交通费、物品费等

以“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题活动费用(2场)

委托业务费

22000

含讲课费、人员费、物资费、摄影费、活动设计费、交通费、物品费等

以“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为主题费用(3场)

委托业务费

33000

含讲课费、人员费、物资费、摄影费、活动设计费、交通费、物品费等

宣传费用

广告制作

3000

7个贫困村青少年室牌子、活动横幅等

总计

-

80000


表4农村青年扶贫带头人专项培训费用预算表

序号

事项

经费(元)

1

午餐:76人×45元/人(含团委工作人员3名、记者2名)

3420

2

租用大巴(3500元/个×2个)

7000

3

教学基地培训费(江津现场授课费1000元/场×2场、綦江现场授课费1000元/场×1场)

3000

4

笔记本+笔+文件袋(40元/套×71人)

2840

5

制作横幅(2条×100元/条)

200

6

资料费(16元/人×76人)

1240

7

矿泉水(2元/瓶×500瓶)

1000

8

口罩(5元/个×100个)

500

9

消毒酒精(10元/瓶×50瓶)

500

10

防暑药品(藿香正气液25元/盒×15盒、风油精4元/瓶×31瓶)

300

共计

20000

七、绩效目标

该项目共包含2个子项目,一是专项教育引导活动计划辅导培训青少年及家长210人,将在全区7个贫困村全覆盖开展活动,引导贫困家庭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二是农村青年扶贫带头人的专项培训共计划培训71人,其中镇农业服务中心青年干部和镇团干部16人、驻村帮扶青年干部14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33人、各镇“西部计划”志愿者8人。

通过该项目的开展可以帮助贫困地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激发贫困村的内生动力,提升镇农服中心青年干部、驻村帮扶青年干部、镇团干部、青年致富带头人、镇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扶贫能力,持续稳定农村的扶贫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八、相关要求

(一)请各直属团组织积极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青少年、贫困家庭青少年及家长、专项培训对象参加该项目,严格审核建档立卡相关资料,择优推荐,并于活动开展前1周报送电子版至团区委邮箱,纸质件(需盖章和分管领导签字)交到团区委室,附表5纸质版需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知晓;

(二)各级团组织在审核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家庭资料时,在推荐专项培训对象时,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确保上报人员名单符合相关要求,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人员资格;

(三)本次系列活动本着参加人员自愿参加的原则,参加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疾病、无病史,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在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和积极参加活动;

(四)做好相关资金的统筹安排计划,做好会计资金账目,接受行业主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评审。

九、组织监督管理

(一)由团区委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主要负责活动实施方案的起草、活动内容的审定、活动质量的监督、活动参加人员的组织、协助管理人员的选派工作。由各镇(街)团组织具体协调安排相关点的工作和人员组织审核推荐工作,由团区委委托相关社会组织具体执行有关活动,相关社会组织负责选派有专业管理经验的活动执行管理人员全程管理,对整个活动中参训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食宿、交通、保险等全权负责,按照团区委的要求合理安排活动内容。

(二)由团区委组织开展活动效果监督评价。

(三)团区委负责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合理合规支出,完善相关报销凭证,项目开展费用实行实报实销。

(四)区财政局、区扶贫办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给予团区委该项目报销相关费用。

十、安全预案(附后)

附表1

“步入小康社会·共享美好未来”帮扶贫困青少年成长项目个人申请表

本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或户口号码)


与监护人关系


所在学校


住址


家长(监护人)信息

监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与监护人关系


联系电话


贫困户编码


低保证号


其他贫困原因


镇(街)扶贫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镇(街)社保所(或民政办)意见

签字(盖章)

镇(街)团委意见

                签字(盖章)

镇(街)意见                                                                  

                签字(盖章)


附表2

“步入小康社会·共享美好未来”帮扶贫困青少年成长申请表

(专项教育引导)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长(监护人)

联系电话

住址及所在中小学

类别(贫困户、低保户、其他原因贫困人员)

相关证明(贫困户编号、低保证号、其他证明材料)

1









2









3

















附表3

“步入小康社会·共享美好未来”帮扶贫困青少年成长项目

物品发放签收表

(专项教育引导)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物品名称

签收单位

签收人

电话

1





2





3









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附表4

“步入小康社会·共享美好未来”帮扶贫困青少年成长项目活动回执

(专项培训)

团委(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是否健康

14日内是否从湖北、东北三省、北京市、乌鲁木齐返渝

备注:青年类别(镇农服中心青年干部、驻村帮扶青年干部、、青年致富带头人、镇团干部及西部计划志愿者)

1









2









3









4









5

















附表5

家长(监护人)告知书

尊敬的孩子家长(监护人):

您好!由共青团万盛经开区委联合区扶贫办,共同组织举办的“步入小康社会·共享美好未来”万盛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帮扶贫困青少年成长项目。为确保此次活动的圆满成功,现就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由孩子自愿并征得家长同意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家长应确保孩子身体健康、无疾病、无病史、无不良嗜好,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二、参加在活动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纪律要求,礼貌待人、尊重他人,认真参加活动,不迟到早退,不打架斗殴,不从事日程安排以外的其他活动。

三、参加的学员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若有遗失,后果自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加资格,要特别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四、家长(监护人)要准确掌握“步入小康社会·共享美好未来”万盛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帮扶贫困青少年成长项目的活动日程表及相关要求,按时做好学员接送,以免学员路上逗留,发生意外。

五、本次活动允许家长陪同,如遇特殊情况,家长可及时与工作人员(或镇街团委书记)取得联系。

六、外出参加活动由专业社会教育组织机构承办,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要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提醒做好应对措施,同时避免发生中暑、拥挤、跌伤等意外事件。

七、整个活动期间,家长需保持电话畅通,便于联系。

八、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家长(监护人)在熟知以上八条内容后,需签字盖手印(一式两份),如家长(监护人)隐瞒孩子相关问题和未告知孩子相关要求,造成意外的责任自负。

家长(监护人):                      告知人:共青团万盛经开区委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全文下载:“步入小康社会•共享美好未来”万盛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帮扶贫困青少年成长项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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