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开始申报了
就业见习作为一种过渡性就业方式,既能使见习人员积累经验和技能,又能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保障。4月28日,记者从区人社局了解到,即日起,我区各镇街社保所、卫生院等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均可申请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开展见习活动。
如何申请见习基地?区创业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力资源服务科科长李自立介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见习岗位和安全健康环境的重庆市企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均可申请设立就业见习基地。用人单位在重庆就业见习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jxxt/unit/login)注册,登录填报基地备案表,上传加盖鲜章的基地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上述材料纸质件提交区创业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李自立说,申请成为见习基地后,可招募就业见习人员。见习人员范围为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等。就业见习期为1—12个月,补贴标准按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助;见习结束时人员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根据留用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获得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每人100元标准补助。今年一季度,我区为5家企业43人兑现见习补贴19.31万元,降低了企业用人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见习基地应在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后60日内,向重庆市就业见习系统申报,并向区创业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提交加盖鲜章的补贴申报表、见习工作情况统计表、见习协议原件、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见习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和保险单。详细情况请咨询区创业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电话:4828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