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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733965117G/2020-00081 [ 发文字号 ] 关坝府发〔2020〕46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关坝镇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重庆市綦江区关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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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关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坝府发〔2020〕46号


各村(居),机关相关部门,驻镇各单位:

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将于10月26日至29日在京召开。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0.22”视频会议精神及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

镇交安委办要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办(道安办)、应急办、民政社事办、农服中心、关坝派出所、规建环保办、经发办、各村(居)等部门单位,研究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细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交通安保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切实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

二、强化源头管理,紧盯问题整改

经发办要加大运输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景区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不能通行车辆的道路,要设置禁行标志,严禁车辆通行。

规建环保办要以桥梁隧道、临崖临水、校园周边以及漫水路、漫水桥、容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路段为重点,开展一次全面再排查,确保隐患源头得到有效监测管控,对一时难以整治的,要设置标志,增设临时安全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督促道路施工单位加强施工道路的管理,完善施工警示提示标志,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安排专人值守,指挥疏导交通。

民政社事办要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杜绝乘坐非法营运、超员车辆上放学,搭乘车辆系好安全带(戴头盔)。

农服中心要对辖区的变型拖拉机进行清理,通过上门打招呼、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驾驶员严禁违法载人上路。

综合行政执法办(道安办)要加大面包车等重点车型的日常管控,督促逾期未检、达到报废年限的面包车及时年检或报废注销,确保隐患面包车整治落到实处。

三、排查道路隐患,严防翻坠事故

规建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办(道安办)、关坝派出所、各村(居)要重点加强辖区临崖临水、急弯、长下坡、陡坡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对安全护栏未安装或者缺损、塌方垮方严重等路段要及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实施有效治理,对限速、警示、警告等标志以及凸面镜等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缺失的要及时更换或修复,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隐患,要设置提示牌、警示牌等临时防护和警示措施,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综合行政执法办(大队)要结合我镇赶集日实际情况,加大城市干道及马路市场交通秩序、占道经营等巡逻排查和执法管控,有效制止和劝导规范停车、规范经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上路上岗,严查重点违法

积极发挥“6+5支力量”作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道安办)、关坝派出所安排人员在赶场日、学生上放学、群众集中出行时段开展上路检查,加大对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和超员,变型拖拉机、货车、三轮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督促各村劝导站全部启动,按照重点时段勤务要求上岗。

10月26日至28日开展“交安10号行动”,重点针对面包车、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开展检查执法,重点查处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办(道安办)、关坝派出所要安排人员在10月26日至29日期间,各选择2天进行驻劝导站执法(两部门选择驻站日不重叠),执法照片录入“农交安”系统。

各村劝导站要全部启动,按照重点时段勤务要求,10月26日至29日每天上岗不少于8小时,加强对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二轮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劝导。综合行政执法办(道安办)要提前将劝导站工作计划录入“农交安”系统,并根据劝导员上岗时间进行抽查。

五、强化宣传劝导,营造良好氛围

综合行政执法办(道安办)、关坝派出所要通过微信、短信、广播等形式提醒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要积极运用《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多方面多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举报,并严厉落实查处。各村劝导站劝导员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头盔、酒驾等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路长、各村劝导队(站)要主动搜集和掌握辖区“红白喜事”活动信息,提前打招呼、作警示。“农村大喇叭” 和劝导站音响设备全部启动,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内容。

六、加强指导检查,督促措施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0〕10号)、《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渝安委〔2020〕8号)文件部署事项,认真抓好抓实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市道安办、区道安办将通过“农交安”系统每日抽查、视频巡查、电话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农村劝导队(站)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综合行政执法办(道安办)、各村要加强对劝导站上岗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

附件:秋冬季风险分析

重庆市綦江区关坝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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