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具体如何办理?
问: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具体如何办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答: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二)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
(四)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五)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
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除上市股份公司外的所有类型企业),需要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可以直接在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发布公告,不需要二次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符合税务注销条件的,无需多头申请,税务自动注销。
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公告期(20天)满后20天内,企业可以继续在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提交企业注销申请。
企业注销登记完成后,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保、医保、印章等自动注销,公积金、银行会主动联系企业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账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