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渠道和奖励标准具体是什么?
问: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渠道和奖励标准具体是什么?
【区应急管理局】答: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24小时值班电话“023-48283636”,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受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
举报内容应当说明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入库金额的5%计算,最高不超过5万元,未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无罚没资金入库的,对有效举报人予以200元奖励。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被举报事项已被有关部门掌握,正在调查处理的或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经核查,举报事项不存在或者无法核实的;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所监管行业领域的举报奖励规定,对同一举报事项已给予奖励的等情形将不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