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预警信息发布将会采取什么行动?
问:预警发布对象是哪些?
【区应急管理局】答: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发布后,各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预警预报级别,立即进入预警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对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一)蓝色预警。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区气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及地质灾害风险情况,定期更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有关单位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有关防灾责任人,组织开展预警区内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并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通报。
(二)黄色预警。在蓝色预警应对措施的基础上,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降雨预报和降雨实况,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受威胁群众,提醒其做好转移撤离准备;对黄色预警区内的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密巡查监测。
(三)橙色预警。在黄色预警应对措施的基础上,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和短时预警预报;有关单位加密开展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必要时按照《重庆市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提前转移撤离受威胁群众;视情启动熔断机制,采取交通管制、关闭景区等临时性措施。应将灾害信息上报至区管委会、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级各应急救援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四)红色预警。在橙色预警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区管委会适时在预警区内启动熔断机制,并将灾害信息上报至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