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问】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区商务局】答:根据《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1〕154号)第十七条规定,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须符合布点规划,依法获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市供销合作社统一制发的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标识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区商务局】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问】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区商务局】答:根据《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1〕154号)第十七条规定,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须符合布点规划,依法获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市供销合作社统一制发的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标识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48289963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号
网站标识码:5000000019 ICP备案号:渝ICP备05003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