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及解读库>政策咨询问答库>政策问答-部门>万盛商务局

【区商务局】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日期:2023-11-12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3-11-12

【问】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区商务局】答:《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印章):

1.填写完备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应提供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企业,应提供本企业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明;

5.不涉及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供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

6.涉及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供商务部门出具合法有效的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7.加油站租赁、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等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出资协议等法律证明文件;

8.股份制企业应提交董事会同意变更的书面决议;

9.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书面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