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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局】农村村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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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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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村村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农林局】答:

依据土地管理法,结合《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成员资格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独生子女不宜与父母分户);

(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我市对农户申请宅基地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要求。

《民法典》第364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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