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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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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民政局】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拟制,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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