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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及资料清单有哪些?

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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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及资料清单有哪些?

【教育局】答: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及资料清单如下:

一、提出申请

(一)举办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办理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申办事项委托书(法人自己办理的不需要)。

二、场地初核

实地察看拟办学场地:包括场地面积、周边环境、所在楼层、安全通道、安防(消防)设施及其它可能影响办学的条件,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产权关系、使用权属情况。对基本符合条件或经整改能达到基本条件的同意筹设,不符合或经过整改都达不到要求的建议其另行择址。

三、筹设准备

(一)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名称登记服务,取得《预核名登记通知书》。

(二)拟订《办学章程》。

(三)拟订《公司董(理)事会决议》。

(四)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制度》《从业人员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收费退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五)从业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从业人员明细表,举办者(法人)、行政负责人(校长)及其他人员的承诺书、身份信息、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劳动合同等。

(六)办学投入。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开办资金或实缴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含风险保证金8万元)。开办资金或实缴注册资金应当存入培训机构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风险保证金在监管专用账户开设后,直接由银行划转进入监管账户。开办时需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入驻监管银行设立监管账户和对公账户。

(七)办学内容。包括《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备案培训材料。

(八)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及设施设备清单(音视频、安防、其他设施设备)。

(九)培训场所房产权属证明。包括培训场所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租赁合同(自有房屋不提供)。

(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室内装修完成后向住建局消防科申请取得。

(十一)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结构性安全),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检测出具。

(十二)室内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检测出具。

四、验收许可

(一)培训机构申办人员将筹设准备中的12项资料扫描或照相成电子件,在渝快办“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进行网上申请,上传资料。

(二)教育局和相关部门通过渝快政对上传的申办资料及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核查,指导举办者补充和完善资料,进行网上审批。

(三)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

(四)凭办学许可证7个工作日内到市场监管局登记取得或变更营业执照。

五、备案上线

(一)将首期拟开展的培训内容、招生对象、班次、师资、收费等报教育局审查备案,经审查未批准或未备案的项目不得开展培训。

(二)凭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到银行开设专用监管账户,签订预收费第三方托管协议。

(三)上线“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将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办学特色、开设课程、培训时间、收费标准、师资资质等线上展示,开通线上支付渠道,将售课、签约、消课、退费等全部纳入线上进行。

(四)规范设立公示栏,亮证亮照、公示培训内容备案表、培训预收费公示表、教师资格资质公示表“一栏两证三表”后,开展招生收费、培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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