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违法森林防火规定的处理?
【问】违法森林防火规定的处理?
【区林业局】答: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区林业局或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区林业局】违法森林防火规定的处理?
【问】违法森林防火规定的处理?
【区林业局】答: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区林业局或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48289963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号
网站标识码:5000000019 ICP备案号:渝ICP备05003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