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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中禁放区域以外的还有哪些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日期: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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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中禁放区域以外的还有哪些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分局答: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桥梁、 隧洞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 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 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 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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