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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变更更正姓名 需要哪些申请条件

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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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户口居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正当理由,符合法律政策规定。

2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其监护人(但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应由本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3变更更正人已满八周岁的,还应当由本人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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